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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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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截至2024年9月30日,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共持有公司股份84,695,4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7%。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因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浆果晨曦新媒体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浆果晨曦”)、喻策未按约定归还公司重组交易意向金,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就浆果晨曦、喻策逾期未归还第二期交易意向金事项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浆果晨曦、喻策归还第二期交易意向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已判决公司胜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5日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2022年8月31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73)、2023年1月20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年4月4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2023年5月31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及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就浆果晨曦、喻策逾期未归还第三期交易意向金事项向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浆果晨曦、喻策返还剩余全部交易意向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法院已对该诉讼进行一审判决,公司胜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披露的《关于提起相关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2023年4月15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及2024年9月10日披露的《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上述案件已执行到位310.00万元,其余款项尚未执行到位,未来可能存在无法全部收回的风险。截至报告期末,对此重组意向金公司已计提的坏账准备余额为26,620.00万元。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通过各种合法途径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人民币120万元向海南外服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转让公司所持有的成都炎龙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截止本报告批准报出日,公司已收到上述交易股权转让款80万元,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尚在办理中。

3、2024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49%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29,296.00万元收购江苏亨通精密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密铜业”)持有的亨通精密铜箔科技(德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亨通铜箔”)49%股权。公司按协议约定已向精密铜业支付首笔股权转让款24,501.27万元。2024年8月16日,上述交易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亨通铜箔100%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3日披露的《关于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及2024年8月1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根据《股权转让合同》约定,公司应在亨通铜箔收到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依据2022年与亨通铜箔签署的项目投资协议中尚未拨付的政府补贴9,785.17万元后10日内,向亨通铜业支付剩余股权转让价款人民币4,794.73万元。如该政府补贴分笔收到的,则公司应在收到每笔政府补贴后10日内按该笔款项所占9,785.17万元的比例,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中的相同比例的款项,即例如:公司收到一笔978.517万元政府补贴的(占9,785.17万元的10%),则应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中的479.473万元款项(占4,794.73万元的10%)。2024年9月,亨通铜箔收到相关政府补助12,349,367.52元,公司按上述合同约定继续向精密铜业支付股权转让款6,051,185.92元。

4、2023年10月1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亨通铜箔提供借款人民币8,160.00万元(可滚动使用),亨通铜箔原股东精密铜业按49%出资比例,按与公司同等条件向亨通铜箔提供借款人民币7,840.00万元(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8)。2024年8月16日,公司办理完成亨通铜箔49%股权收购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亨通铜箔100%股权。亨通铜箔于2024年8月23日提前归还精密铜业7,840.00万元的借款。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崔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黎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匡益苇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崔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黎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匡益苇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崔巍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陆黎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匡益苇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崔巍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关于修订《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办法》。

三、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6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

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要求,现将2024年前三季度与行业相关的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披露如下:

一、相关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相关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相关产品价格波动情况

(二)相关原料价格波动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6 证券简称:亨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7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至1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26@zjhtkg.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2日下午16:00-17: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下午16:00-17: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董事长:崔巍

总裁:李海江

董事、财务总监:陆黎明

董事会秘书:景霞

独立董事:麻国安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2日下午16:00-17: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 至11月1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26@zjhtkg.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景霞

电话:0572-8219166

邮箱:600226@zjhtkg.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亨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