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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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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赵世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岩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世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世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世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岩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世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世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春峰 会计机构负责人:宋岩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4-45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安徽霍山抽水蓄能电站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名称:安徽霍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霍山抽蓄项目”)。

● 项目内容:霍山抽蓄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立轴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于2022年10月获得安徽省发改委核准,项目所涉及的土地、环评、移民、水保等支持性文件已全部取得。

● 项目投资:霍山抽蓄项目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国家能源集团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皖能源”)全资子公司国能霍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动态总投资75.56亿元,资本金比例2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按照股比计算,神皖能源将向国能霍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拨付资本金15.11亿元,用于本项目投资建设,资金来源为神皖能源自筹资金。

一、投资概述

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安徽霍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项目实施无重大法律风险。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安徽霍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2.项目内容:霍山抽蓄项目规划装机容量120万千瓦,安装4台单机容量30万千瓦立轴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机,于2022年10月获得安徽省发改委核准,项目所涉及的土地、环评、移民、水保等支持性文件已全部取得。

3.项目投资:霍山抽蓄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所属神皖能源全资子公司国能霍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项目动态总投资75.56亿元,资本金比例20%,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按照股比计算,神皖能源将向国能霍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拨付资本金15.11亿元,用于本项目投资建设。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5.项目收益:按照年发电量12亿千瓦时,上网电价0.3844元/千瓦时(含税),抽水电价按照燃煤发电基准价的75%,资本金内部收益率6.5%等进行测算,项目容量电价为565.9元/千瓦(含税)。

三、项目建设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霍山抽蓄是国家《抽水蓄能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十四五”重点实施项目,也是国家振兴大别山革命老区重大战略项目。该项目已获安徽省发改委核准,关键技术已落实,经济可行,风险可控。项目投产后将有效缓解安徽电网调峰状况,提高系统安全运行可靠性,项目投资建设符合公司产业发展要求,符合地方经济发展需要。

四、可能存在的风险

1.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及融资环境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2.新建项目具有一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水平的实现造成不确定影响。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4-46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现金红利0.09元(含税)

● 相关日期

● 差异化分红送转: 否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09月05日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半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3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3.分配方案:

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17,835,619,082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605,205,717.38元(含税)。

三、相关日期

四、分配实施办法

(一)实施办法

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二)自行发放对象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三)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有关规定,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9元。待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税负为: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2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72元;如其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10%,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81元;如其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

2.对于持有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由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81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通过沪港通持有公司股票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其现金红利由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派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由公司按10%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81元。对于香港投资者中属于其他国家税收居民且其所在国与中国签订的税收协定规定股息红利所得税率低于10%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自行或委托代扣代缴义务人,向本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提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申请,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应按已征税款和根据税收协定税率计算的应纳税款的差额予以退税。

4.对于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股东,其所得税自行缴纳,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0.09元。

五、有关咨询办法

投资者就本次权益分派事宜可向公司咨询。

联系部门:资本运营部

联系电话:010-58682100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4-4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三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10月18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监事发出,并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7人,公司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全部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投资建设安徽霍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国电电力有限公司所属国家能源集团神皖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国能霍山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安徽霍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安徽霍山抽水蓄能电站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4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战略与ESG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

二、同意《关于签订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2026年任期聘任协议、经营业绩责任书及2024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三、同意《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项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795 证券简称:国电电力 公告编号:临2024-47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网上

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13:00-14: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6日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13:00-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6日13:00-14: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GDpower@chnenergy.com.cn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咨询方式

投资者热线:010-586821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