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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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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尹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海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风云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截至报告期末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数量19,216,700股,持股比例3.3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1-9月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经营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变动情况:药品制剂业务因上年一季度呼吸道系统产品需求激增,以及公司结合市场变化对OTC产品结构进行阶段性调整的影响,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公司1-9月进一步加强精益化管理,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尹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海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风云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尹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海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风云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尹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海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风云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4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志贤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和股东回报,决策程序、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8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1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1日

至2024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2、议案3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应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自然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四)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

(五)登记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 号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公司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公司证券部,邮编:450001。

联系电话:0371-67982194,传真:0371-67993600。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9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

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4日(星期一)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 至11月01日(星期五)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22@taloph.com)进行预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5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和《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计划于2024年11月04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成果及利润分配相关事项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回答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以及利润分配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04日上午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04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10月28日(星期一) 至11月01日(星期五)16:00期间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或通过公司邮箱(600222@taloph.com)进行预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电话:0371-67982194

邮箱:600222@taloph.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3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方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董事长尹辉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73,886,283股,扣除回购专户19,21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46,695.83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2024年度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5月22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57)。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李景亮先生、罗剑超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太龙药业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5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公告编号:临2024-055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95,857.99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49,155,245.21元。

为促进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盈利状况和中远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573,886,283股,扣除回购专户19,216,7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546,695.83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的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和股东回报,决策程序、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 、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2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6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

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新领先”),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领先”)的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85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已实际为重庆新领先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30.65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经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包括子公司)在2024年度为子公司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38,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预计为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7号)。

重庆新领先由于经营发展需要,拟向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以下简称“重庆银行永川支行”)分别申请为期三年的不超过人民币400万元的授信额度和为期一年的不超过人民币150万元的授信额度,向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以下简称“三峡银行永川支行”)申请为期一年的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公司拟在2024年度担保额度内,将新领先未使用的担保额度850万元调剂至重庆新领先,并由新领先为重庆新领先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审议程序

2024年10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子公司之间调剂2024年度担保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调剂后公司对被担保人的担保额度及担保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8MA7GPX8L34

3、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2年1月19日

6、法定代表人:许宏森

7、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中山路街道和顺大道799号(永川大数据产业园B区1号楼5层)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股东:公司持股87.38%的控股子公司新领先持有其100%股权。

10、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与上市公司的关系:为公司控股孙公司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庆新领先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新领先拟与重庆银行永川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

保证人: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债务本金一:人民币4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

债务本金二:人民币150万元(贷款期限为一年)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实现债权的费用。

4、保证期间:从保证合同生效日起直至主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新领先拟与三峡银行永川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重庆三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川支行

保证人:北京新领先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领先(重庆)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1、担保金额:债务本金为人民币300万元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范围:债务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延迟履行期间加倍债务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4、保证期间:从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是为了满足子公司的经营发展和融资需求,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被担保方经营和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整体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在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不变的情况下,在子公司之间进行担保额度调剂,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被担保方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总体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促进子公司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和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14,110.65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4%;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57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5月22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2022年4月18日、2022年5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的议案》,对《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及其摘要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22年11月21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10,846,107股公司股票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过户价格4.49元/股。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20日、2022年5月18日、2022年11月11日、2022年11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登记至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22年11月23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6,265,20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9%。

二、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将于2024年11月22日届满,根据公司《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的相关规定,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含)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但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6个月,延长次数最多不超过两次。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及公司股价情况,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和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的议案》,同意将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6个月,即存续期延长至2025年5月22日。

公司将根据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222 证券简称:太龙药业 公告编号:临2024-060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

● 担保人: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药饮片公司”),系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中药饮片公司为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申请授信业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22,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药饮片公司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不含本次)。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6日、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授信额度),并就前述授信额度以自身信用或资产担保;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综合授信额度内审批具体融资事项,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16号)。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近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药饮片公司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浦发银行郑州分行在债权确定期间(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4日止)内与公司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提供最高债权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中药饮片公司已就本次担保事宜履行内部审议程序,本次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706786295N

3、注册资本:人民币57,388.6283万元

4、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成立日期:1998年8月31日

6、法定代表人:尹辉

7、注册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梭路8号

8、经营范围:药品的生产、销售(限公司及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销售;药用植物的种植、销售(按国家有关规定);医疗器械的销售;卫生消毒用品的销售(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化妆品的销售;咨询服务,技术服务;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9、主要股东:郑州泰容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4.37%股权,郑州众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8.71%股权。

10、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11、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中药饮片公司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药饮片公司与浦发银行郑州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

保证人:浙江桐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

主合同债务人: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人民币22,000万元

2、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债权确定期间:自2024年10月24日至2027年10月24日止

4、保证范围:债权确定期间内累计产生的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主债权本金,以及主债权所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的费用。

5、保证期间: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14,110.65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94%;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