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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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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家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正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正荣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周家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正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正荣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周家儒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正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正荣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8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2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家儒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0)。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审计委员会已对本议案进行事前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5088 证券简称:冠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9

债券代码:111011 债券简称:冠盛转债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八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2日以书面、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10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元军主持,经监事会全体监事研究决定,通过决议如下: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100)。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等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