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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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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秦剑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志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霞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秦剑飞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赵志成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霞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4-062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人。

4、公司董事长秦剑飞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总裁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报告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及《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9票,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请详见同日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4-063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上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监事3人。

4、公司监事会主席翟玉平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表决情况: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4-065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哈三联”)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02号文)核准,2017年9月12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27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8.0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349.4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337.53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011.90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9月18日出具的大华验字[2017]000685号《验资报告》审验。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17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截至2017年9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2,688.12万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核字[2017]003735号”鉴证报告核验。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上述预先投入金额进行了置换,置换金额12,688.12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0,658.95 万元(包括累计理财收入和利息收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2021年12月30日,经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募投项目“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将剩余募集资金10,083.52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2023年5月16日,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大输液二期扩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16,000万元(其中:拟使用募集资金本金余额8,000万元,剩余8,000万元以利息及理财收入补齐)。

(3)2023年7月27日,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哈三联大容量注射剂生产线扩建项目”节余募集资金1,792.2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2024年9月14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医药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73.2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小额、分散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

截至目前,公司前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金额为0亿元,未 超过审议授权额度范围,该区间内累计收益为292.3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额度: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3、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公司拟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短期,不超过12个月。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决议有效期: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有效。

5、收益分配方式:收益归公司所有。

6、具体实施方式:上述事项授权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7、公司与提供现金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五、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经核查,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监事会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通过查看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对该事项进行了核查。

根据核查,国投证券认为:

1、哈三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哈三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国投证券对哈三联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4、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4-066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方式: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使用期限内可以循环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2、投资金额:

任一时点用于证券投资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2亿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

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委托理财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其中,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均为公司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且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金融市场波动风险、收益回报率不可预期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公司证券投资的责任范围、审批流程、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能够严格按照制度规范执行,有效防范公司投资风险,实现投资收益最大化和投资风险的可控性。

2、必要时可聘请外部机构或专家为公司证券投资提供咨询服务,保证公司在投资前进行严格、科学的论证,为正确决策提供合理化建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谨慎投资的原则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一一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经核查,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证券代码:002900 证券简称:哈三联 公告编号:2024-067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周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北京路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如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1及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并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法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现场出席会议的,应填写《股东登记表》,并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2024年11月11日16:00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9:00至16:00

3、登记地点: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运营中心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为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梁延飞、李丽娜;

电话:0451-57355689;

传真:0451-57355699;

电子邮箱:medisan1996@126.com

(3)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00”,投票简称为“三联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于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承担。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哈尔滨三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签字页)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三:

参会股东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