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7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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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润表项目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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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邓艳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如意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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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邓艳群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晓燕 会计机构负责人:肖如意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66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2024年1-9月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0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公司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2,503.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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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信用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1)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信用风险的具体评估,详见年度报告附注“十一、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具体来说,本公司将购买或源生时未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减值有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
第一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若该工具为金融资产,下同)。
第二阶段: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
对于处于该阶段的金融工具,企业应当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但对利息收入的计算不同于处于前两阶段的金融资产。对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按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也即账面价值)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对于购买或源生时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仅将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并按其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本公司对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选择不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企业确定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也不一定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那么该金融工具可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3)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始终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作出会计政策选择,选择采用预期信用损失的简化模型,即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4)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本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1)应收票据
由于应收票据期限较短、违约风险较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因此本公司将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直接做出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考虑历史违约率为零的情况下,因此本公司对应收票据(银行承兑汇票)的固定坏账准备率为0,而应收票据(商业承兑汇票)因违约风险相对较高,本公司视同为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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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收账款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对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根据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本公司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而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是可行的,所以本公司在以前年度应收账款实际损失率、对未来回收风险的判断及信用风险特征分析的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并据此计提坏账准备。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账款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对该应收账款单项确定预期信用损失。
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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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确定组合的依据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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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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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0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客观的体现了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将减少公司2024年1-9月利润总额2,503.23万元,并相应减少公司报告期期末的资产净值。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68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10月18日向各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饶建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威泰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人民币20,000 万元。用于威泰日常经营支出、购买原材料、建设生产基地、购买设备等。此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其资金需求,并基于公司长远利益的深思熟虑,此决策旨在强化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增资,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2024-069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4年10月18日向各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艳群女士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威泰电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人民币20,000 万元。用于威泰日常经营支出、购买原材料、建设生产基地、购买设备等。此次增资,是为了满足其资金需求,并基于公司长远利益的深思熟虑,此决策旨在强化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增资,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下无正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301251 证券简称:威尔高 公告编号: 2024-067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增资事项的概述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因威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泰”)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人民币20,000 万元。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威泰日常经营支出、购买原材料、建设生产基地、购买设备等。本次增资完成后,威泰的注册资本由200,000万泰铢增加至350,000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 70,000 万元,实际增资金额以人民币为准)。本次投资不属于前次董事会审议的对泰国总投资的 5 亿元范围内。本次增资后,威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威泰电子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ELL TEK ELECTRONICS CO.,LTD
公司注册号:0145566001041
注册日期:2023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2,000,000,000 泰铢
地址:泰国大城府乌泰县侬南颂区第 4 村 86 号。
股权结构:威尔高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99.99999875%的股份,兴威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0.00000025%的股份,盛威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0.000001%的股份。(其中,威尔高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全资100%拥有兴威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和盛威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权。威尔高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权分别由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2%,以及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持有58%。)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各类线路板;PCBA组装;电子产品;线路板、机器设备、原材料、电子产品进出口。
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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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资的具体实施路径如下:由公司及其子公司一一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首先对威泰(新加坡)有限公司进行投资(实施方式不仅限于增资或借款,还可能包括其他形式的资金支持)。然后,威泰(新加坡)有限公司将投资款项用于泰国子公司的增资或发展。
三、拟设立威泰(新加坡)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威泰(新加坡)有限公司 WELL TEK ELECTRONICS(SINGAPORE) PTE.LTD.(暂定名,最终以属地注册登记为准)
2、投资总额:10,000新币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新加坡
5、经营范围:投资、贸易、研发、销售
6、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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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上述新加坡公司的名称、注册地址、注册资本、股东信息、 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最终以属地主管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四、 本次增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以自有资金向威泰增资,是为了满足其资金需求,并基于公司长远利益的深思熟虑,此决策旨在强化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同时,我们亦认识到可能面临的境外投资政策风险及经营管理风险。为此,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子公司的监管力度,持续优化管理体系及风险控制机制,积极预防并有效应对各类潜在风险,确保全资子公司的稳健运营。
公司本次以自有资金增资,投资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