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履行的审议程序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转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发展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8亿元(含3.8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有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情况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于2024年7月25日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南支行购买的单位结构性存款已于近日到期赎回,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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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5228 证券简称:神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4-121
债券代码:111016 债券简称:神通转债
神通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