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06 证券简称:均普智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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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2亿元,同比增长4.14%;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876.69万元,亏损同比收窄了4,003.16万元。毛利率达到19.00%,相较于2023年全年的17.24%提升了1.76个百分点。这一改善主要得益于生产效率的提升和产品生产成本的降低,包括人工和制造成本的减少;供应链的优化也使得原材料成本得到了持续的改进和降低。此外,公司对产品和事业部组合进行了调整,提升新增订单的技术风险控制,并顺利结束终验部分亏损项目,同时全球业务布局的优化调整使公司能够集中优势资源专注于各自高收益的业务领域。
前三季度,公司新签订单金额为11.79亿,在手订单总额达到38.17亿,显示出公司在手订单充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425.71万元,虽然经营性现金净流入同比减少了55.28%,但公司通过加强现金收款管理措施,保证了资金储备的充足,并为下一步优化财务费用、减少融资需求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公司本期研发投入有所下降,主要受研发项目支出的周期性影响,本季度在研项目投入相对较少。当前在研项目如机器人本体、主被动安全零部件装配技术和机器视觉等均按计划顺利推进。
综上所述,尽管公司在2024年前三季度面临了一些挑战,但通过优化项目管理、调整全球业务布局以及加强现金收款管理等措施,公司成功实现了营业收入的增长、毛利率的提升、经营活动现金为正以及亏损的收窄。公司将继续落实改善提升举措,增强盈利能力,争取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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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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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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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新签多个重要订单。1、在电驱动领域,公司斩获了知名主机厂和全球头部零部件公司的轴向焊接、新型离合器片生产线、电驱生产线等新接订单。2、在新能源电池领域,公司获取了头部零部件公司电池模块相关的终端测试设备订单。3、在智能驾驶领域的新接订单也再创新高,获取了国内头部自动驾驶企业域控制器设备项目、转向轴承设备项目以及其他客户小丝杆设备产线。4、在医疗器械装备领域,公司与国内头部胰岛素注射笔生产企业达成合作,共同研发高效装配注射用笔的平台化凸轮技术,可实现医疗一次性及多次注射笔类的共线生产,节拍可达1.5秒/件。
截至三季度,公司新签订单金额为11.79亿,在手订单总额达到38.17亿。1、前三季度在电驱动领域,公司陆续获得知名主机厂的全新电驱项目研发设计订单。2、在新能源电池领域,前三季度公司斩获了豪华车企及全球知名工业集团的软包动力电池包新订单,高性能氢燃料电池系统订单。3、在智能驾驶领域,前三季度公司还获得客户最新车载摄像头预装和总装项目,分别服务客户中国及北美工厂,每条产线释放客户摄像头年产能150万颗。4、在医疗器械智能装备领域,前三季度公司分别斩获瑞士医疗巨头关于医疗口腔混合药物喷嘴装配项目、胰岛素注射笔相关设备订单。目前,公司正在为下游医美客户研发、生产其核心医美产品的磁悬浮式高速智能产线。
公司项目执行周期较长,从合同签订到通过终验收确认收入,公司的项目周期主要集中在6-24个月左右的时间,部分大项目具有项目金额大、执行周期长、项目环节多且复杂、专业性强等特点。公司在项目的执行过程中,通常涉及方案设计、系统构建、系统集成、调试运行等工作。由于公司执行与储备的项目数量增长较快,项目可能存在因不可预见的因素造成项目延期和项目亏损等问题,从而对公司经营成果及后续业务开拓造成不利影响。
公司持续提升研发实力,在多个领域投入研发资源。1、在机器视觉领域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力度,开发出适用于自动化行业的机器视觉检测系统,可用于检测、识别、引导、组装、读码、3D无序抓取等项目,算法综合运行时间小于1秒。2、在光学领域,公司新增电子光学主动对焦设备研发项目,主要功能包含有图像传感器检测、涂胶、主动寻找最佳焦点等,旨在研发出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AA(Active Alignment)设备,提升电子光学对焦设备的灵活性、效率和可持续性,为车载摄像头模组客户提供高精准、高集成、高可靠性的全套解决方案。3、在CCS(集成母排)连接系统产业化领域,公司凭借自主研发的标准框架系统、标准输送系统、上料系统以及码垛机关键功能系统,可实现CCS装配线高度柔性化、快节拍、高集成度模块化。公司与客户在智能电动车动力电池CTP(Cell to Pack)、CTC(Cell to Chassis)等领域达成重要合作,加速CCS连接系统产业化。此前,公司已成功交付于某造车新势力超大型电池系统项目,内含CCS连接系统工艺以及整线自动化技术,实现客户高密度产品稳定量产。4、在医疗领域,公司针对体外检测、药物输送、手术诊疗辅助系统以及植入式医疗器械等方向发展持续助力。公司自主开发生产的的高标准装配系统一一meditec?,包括线性传输系统、定制系统和机器人单元等,主要为客户提供用于产线调试和原理验证的手动工作站、小批量生产的半自动生产线以及批量生产的全自动系统,赋能产线设备高度柔性化、智能化。
在人形机器人领域,公司在持续迭代贾维斯1.0产品的基础上,顺利推出贾维斯2.0版本。在机器人零部件领域,公司持续对传感器、关节等关键零部件进行研发。报告期内,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均普人工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研究院与北京具身智能机器人创新中心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共同推动具身智能机器人在工业制造等领域更多场景应用,联合研发、生产关键零部件及整机。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围绕新能源智能汽车、医疗健康、消费品、机器人等应用细分领域进行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并在多点位压铆、单向阀等方面取得初步研发成果。截止9月30日,公司已拥有专利146项,其中发明专利39项,实用新型专利104项,外观设计专利3项,软件著作权66项。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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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然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家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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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刘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然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家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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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陶然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家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71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
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均普智能”)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2年1月18日核发《关于同意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5号),公 司获准以首次公开发行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07.07万 股,发行价格5.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59,919,156.00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18,966,238.97元。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3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6-9号)。
公司已按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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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2024年4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均普智能制造生产基地项目(一期)和工业数字化产品技术升 级应用及医疗机器人研发项目延期12个月。
三、公司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情况及操作流程
公司募投项目中包含工资薪酬、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支出。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同时,员工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均由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统一划转,因此通过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上述相关款项的可操作性较差。此外,为降低财务成本,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购置进口设备并需用外币支付的,公司通常会结合自有外汇情况,由自有资金购入外汇先行支付。
在项目实施过程当中,为了提高运营效率,确保募投项目款项及时支付,保证募投项目顺利进行的同时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在所有获批的募投项目付款时,开具适量银行承兑汇票,作为现有结算方式的补充。在票据到期时定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支付到期的票据。
为保证账目准确,保证支出的准确性和透明性,并满足监管要求和管理需求,项目相关支出并经原授权审批后,以现汇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支付方式预先支付上述相关款项,后续再定期以募集资金置换,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用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材料等采购支出),通过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结算方式以自有资金进行支付,分类汇总并保留相关支付单据;
2、根据《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用款情况,由相关负责财务人员定期填写置换申请单,并匹配相关合同(如涉及)、付款清单、支付单据及银行回单等,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复核,法定代表人进行审批;
3、置换申请得到批准后,公司可将等额募集资金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公司建立募集资金款项等额置换自有资金的台账,台账应逐笔记载募集资金专户转入自有资金账户交易的时间、金额、账户等,确保募集资金仅用于相应募投项目,同时通知与报送保荐机构;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进行持续监督,有权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采取现场核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监管权,公司与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定期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灵活度,提升公司整体资金运作效率,降低资金成本,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更改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相关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对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制定了具体操作流程,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并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74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 688306 证券简称: 均普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73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多种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监事会主席陈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存款账户、银行电汇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定期等额置换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