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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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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注: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825.2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5.98%。主要系工业物联网产品及企业网络产品增长所致。其中,工业物联网产品实现收入21,981.6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43%;企业网络产品实现收入5,488.6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4.48%;数字配电网产品实现收入9,360.3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12%;智能售货控制系统产品实现收入1,956.06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54.64%;技术服务及其他实现收入2,038.60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37.43%。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映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映君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映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映君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李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俞映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俞映君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持续完善公司治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2024年7月1日正式生效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治理要求,公司拟对《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标点的调整以及根据最新《公司法》将“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等不影响条款含义的字词修订。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章程》的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上述变更内容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修订)。

特此公告。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88080 证券简称:映翰通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由16.63元/股调整至16.46元/股;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8.22元/股调整至18.05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1年7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7月21日至2021年7月30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2021年8月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0)。

3、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1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7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7、2022年9月20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2022年9月22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8、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25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14)。2023年3月2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3、2023年4月3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23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73,601,522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7元(含税)。2024年5月28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3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3日。

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的规定,若在《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1)授予价格调整: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按如下公式调整:

①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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