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80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总数167,668,44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91%。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张海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69,500,000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45%,占公司总股本的16.96%。
● 公司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78,866,3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3.65%。本次解除质押并再质押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总数为69,50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38.86%,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6.96%。
●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解除质押等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暨实际控制人张海先生通知,获悉张海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手续并再质押。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情况。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
*以上存在数据相加不一致的,因四舍五入造成。
二、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未来半年和一年内将分别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张海先生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69,5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41.45%,占公司总股本的16.96%;不存在其余半年内及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情况。
目前张海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个人薪酬、股票分红及其他现金收入等。
2.公司控股股东张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张海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影响。
(2)控股股东张海先生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任何影响,不会导致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质押融资用途为张海先生的个人资金需求。
三、其他说明
目前,控股股东张海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情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若质押股份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采取提前还款、追加保证金、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应对措施。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78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夏云工业园区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张海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张千帆、郭珂、王毅、王珏犇回避表决。
2、议案名称:关于制定〈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张千帆、郭珂、王毅、王珏犇回避表决。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关联股东张千帆、郭珂、王毅、王珏犇回避表决。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所审议的议案1、2、3为特别决议事项,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全部议案均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冠、候镇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439 证券简称:贵州三力 公告编号:2024-079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0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并于2024年10月0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列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2024年04月09日起至2024年10月08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4年10月2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自查期间,核查对象中共有2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如下:
■
经公司自查,公司控股股东之母亲王惠英女士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上述交易行为是在其被列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前发生的,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王惠英女士因自身资金需求而进行的操作,并且公司已完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内容详见2024年7月31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2024年09月0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比例超过1%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2024年09月0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其股票交易系股东按照已公开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进行,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邹群英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经核查,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特此公告。
贵州三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