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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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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69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10月25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和材料。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5人,实际出席董事1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工作变动,公司董事长居琪萍申请辞去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居琪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梁建国为公司董事候选人。

在公司选举出新任董事长前,居琪萍将继续履行其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工作变动,公司财务总监颜军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颜军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聘任谭兆春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解聘张其斌总经理助理职务,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黎金芳、鲍文戬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上述人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相关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登载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之《方大特钢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70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长居琪萍提交的书面辞呈。居琪萍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居琪萍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在公司选举出新任董事长前,居琪萍将继续履行其董事长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公司对居琪萍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名梁建国(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同意梁建国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任职,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梁建国简历

梁建国,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方大特钢检测中心主任、生产指挥中心主任,九江萍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钢铁”)检测部部长、生产部部长、生产指挥中心主任、总经理助理,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运营部部长、萍乡萍钢安源钢铁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方大特钢副总经理、九江钢铁总经理。

梁建国未持有方大特钢股份,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71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近日,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特钢”“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财务总监颜军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工作变动,公司财务总监颜军申请辞去财务总监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颜军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公司对颜军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聘任谭兆春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时,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解聘张其斌总经理助理职务,聘任其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时聘任黎金芳、鲍文戬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人员简历附后,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相关人员简历

1、谭兆春,男,196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工会主席,江西长力汽车弹簧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副总经理,方大特钢财务总监、总经济师,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方大特钢董事、财务总监,同时担任江西方大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江西萍钢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董事,四川省达州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上海沪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谭兆春持有公司股份2,931,000股,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张其斌,男,1978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棒材厂助理工程师、机动科科长、轧钢厂机动科科长、轧钢厂厂长助理,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轧钢厂副厂长、厂长、生产指挥中心主任、方大特钢总经理助理。现任方大特钢副总经理。

张其斌持有公司股份1,143,000股,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3、黎金芳,男,1977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方大特钢炼铁厂综合管理部部长、副厂长,生产指挥中心主任。现任方大特钢总经理助理。

黎金芳持有公司股份387,000股,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4、鲍文戬,男,1979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方大特钢自动化部部长助理、副部长,自动化部部长。现任方大特钢总经理助理。

鲍文戬持有公司股份330,610股,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方大特钢 公告编号:临2024-072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1日9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1日

至2024年11月1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方大特钢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方大特钢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印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凭证;代理人应持委托人及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出具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8日,8:3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四)传真号码:0791-88386926;联系电话:0791-88396314。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按已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确认其与会资格;

(二)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三)通讯地址: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冶金大道475号),邮政编码:330012。

特此公告。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