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乃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国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文武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林乃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国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文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林乃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席国良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文武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4-028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0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审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报告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相关财务报告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2、《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本方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相关工作方案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简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4-029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0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参与审议监事7人,实际参加审议表决监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监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报告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二、《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简报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的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327 股票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临2024-030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三季度经营数据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重要提醒》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商业零售门店分布及变动情况
1、报告期内门店新增情况(7-9月)
■
2、报告期内门店减少情况(7-9月)
无。
3、报告期末门店分布情况
■
注:截止报告期末,湖北7-11便利店共有40家门店,其中:直营店8家、加盟店32家;三凤桥食品专卖店共有45家门店,其中:直营店38家、加盟店7家。
二、拟增加商业零售门店情况(或签约待开业门店情况)
2024年10-12月,公司计划拟新开5家“三凤桥食品专卖店”、4家“7-11”便利店。
三、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数据情况
1、主营业务分业态情况(1-9月)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本公司商业零售主营业务,主要集中在以无锡为核心的江苏省内地区。医疗服务涉及上海、浙江(杭州、宁波、温州、金华)、湖北(武汉)、湖南(长沙、株洲)、四川(成都)、陕西(西安)、山东(济南、青岛)、北京、重庆、深圳、江苏(南京、苏州、沭阳)、广东(广州、中山、佛山)、广西(南宁)、云南(昆明)、河北(石家庄)、天津、山西(太原)、安徽(合肥)等地布点。
注:以上经营数据源自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参考,最终以公司定期报告数据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