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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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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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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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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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开挂牌转让海南化纤股权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与海南星辉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产权交易合同》,海南海虹化纤工业有限公司(简称“海南化纤”)18.96%股权转让项目以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成交价为人民币11,240万元;截至2024年8月2日,海南化纤18.96%股权转让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公司收到海南星辉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的款项。本次转让项目已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和2024年8月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事项
公司在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营业部开立了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5)。
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事项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际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本次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决定变更“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子项目“医药行业数字化服务平台”、“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和“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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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8)。
4.关于完成公司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事项
根据相关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股本由906,413,204股变更为984,176,136股,注册资本由906,413,204元变更为984,176,136元;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公司董事、总经理袁洪泉先生。截至2024年8月7日,公司已经在青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办理完毕相关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公司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0)。
5.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事项
由于公司决定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需根据变更情况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专用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1)。
6.关于签订办公场地租赁合同的事项
公司已与北京首开首院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2号楼、3号楼的办公场地,租赁期限为10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订租赁办公场地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2)。
7.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事项
为推进公司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网络与数据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等工作,加快提升公司数字化水平,保障公司业务开展,公司决定设立公司数字化建设办公室。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6)。
8.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暨股份变动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及2024年6月6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对10名激励对象涉及的557,333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2024年6月26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2023年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两名激励对象退休,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306,271股。综上,需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863,604股。
截至2024年8月28日,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公司股份总数由984,176,136股减少至981,312,532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7)。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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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袁洪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长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韬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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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袁洪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文长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韬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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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公告编号:2024-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