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919 证券简称:金徽酒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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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中的分母均不含公司已回购股份数,其中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中的分母为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股数。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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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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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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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8.00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27.61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3)。
截至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0,415,243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532%,购买的最高价为20.94元/股、最低价为15.4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92,593,744.0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将根据已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在回购期限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回购公司股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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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小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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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小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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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周志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小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樊兰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金徽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