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4年

10月2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
及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文投 编号:2024-101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法院裁定受理控股子公司破产清算

及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文投南京”)向法院拟申请破产清算。2024年10月23日,北文投南京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一中院”或“法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

● 2024年10月25日,北文投南京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93号《民事裁定书》、(2024)京01破545号《决定书》及《公告》,裁定受理北文投南京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 法院裁定受理北文投南京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北文投南京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北文投南京破产清算工作,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议案》,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文投南京无法清偿到期债务,且全部资产已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为更好地聚焦主业发展,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北文投南京向法院拟申请破产清算,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拟申请破产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2024年10月23日,北文投南京向北京一中院提交破产清算申请,详见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9)。

2024年10月25日,北文投南京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01破申1193号《民事裁定书》、(2024)京01破545号《决定书》及《公告》,裁定受理北文投南京的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同时,管理人将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北文投南京破产清算工作,通知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参加债权人会议。

一、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概述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6MA1WFEBM8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成立日期:2018-04-27

5.法定代表人:孙伟波

6.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7.注册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招贤东路65号

8.经营范围:文化产业投资;企业管理;会务、展览展示、摄影、礼仪服务;计算机及辅助设备、软件、日用品、工艺品、服装、鞋帽、箱包、化妆品、电子产品、珠宝首饰、办公用品、体育用品、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金属制品、建筑材料、装饰材料销售;企业形象策划;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舞台灯光、音响设计;工艺美术设计;电脑图文设计、制作;市场调查;计算机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休闲健身服务(高危险性体育项目除外);知识产权代理;市场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影视文化信息咨询;影视服装道具、影视器材租赁;策划创意服务;动漫创作、设计;动画设计;游戏设计;票务代理;代理电信业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出版物零售、演出经纪、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电影发行、音像制品制作、旅游业务、文艺表演(以上八项须取得许可或批准后方可经营);旅游项目开发;土地整理;景区内基础设施建设;景区运营管理;酒店管理;餐饮业管理;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电子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信息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推广。(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东结构

北文投南京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10.财务情况

北文投南京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申请事实和理由

北文投南京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三)《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规定:“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该法第三条规定:“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本案中,根据北文投南京公司提交的与文投控股公司间往来款凭证、催款函及回函等材料,北文投南京公司已不能清偿对文投控股公司等所负的到期债务。结合北文投南京公司提交的《资产负债表》显示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情况,法院认定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已具备破产法规定的破产原因。北文投南京公司申请进行破产清算,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申请的规定,法院依法予以受理。

综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七条第一款、第七十条、第七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法院指定管理人情况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2024年10月25日,法院裁定受理北文投南京破产清算一案,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法院指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北文投南京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为谢元勋。

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管理人的各项职责,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职责如下:

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

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

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

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

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

7.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8.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

9.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管理人基本情况

管理人名称: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负责人:谢元勋

联系电话:1851914657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7号国际财经中心D座9层

三、债权申报通知

北文投南京的债权人可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站内搜索“北文投文化投资南京有限公司”查阅相关债权申报公告,债权人应于2024年11月25日(含当日)之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四、债权人会议召开通知

北文投南京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将于2024年11月26日上午9时30分以非现场方式通过网络平台召开,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五、对公司的影响

北文投南京申请破产清算,有利于公司进一步盘活资产、聚焦主营业务,降低经营风险。同时,由于北文投南京业务已基本停滞,近年未产生收入,北文投南京破产清算预计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造成影响。

法院裁定受理北文投南京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后,公司将丧失对其控制权,北文投南京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及其他控股子公司持有北文投南京其他应收款887,248,643.37元、长期股权投资90,000,000元。法院裁定受理北文投南京破产清算并指定管理人后,公司预计通过破产清算程序可获得的财产分配金额较低,持有相关资产将面临较大减值,公司将结合本次破产清算的具体实施情况及最终清算结果,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文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