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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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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99 证券简称:招商证券 公告编号:2024-04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0月2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111号招商证券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及《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霍达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5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杰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孙献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王章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股东代表监事。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的议案

张健先生、邓伟栋先生、马伯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其中,议案2为累积投票议案,有三项子议案。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瑶、陈芷瑶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