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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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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怀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丹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孙怀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丹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怀庆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开慧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丹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微信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怀庆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监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内容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先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与实施,无须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微信通讯、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青梅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长期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的要求,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二、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主要产品的价格详见下表:

护肤类产品平均售价上升原因:主要系本期售价较高的重组胶原系列产品收入占比上升以及货品结构变化拉高了平均售价所致。

美容类产品平均售价下降原因:主要系本期推出的促销品售价低且销量占比大拉低了平均售价所致。

(二)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

公司主要原材料有添加剂、水溶保湿剂、液体油脂、乳化剂、表面活性剂、包装物等。

1、添加剂

2024年第三季度添加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1.76元/公斤,降幅6%,主要是批量采购以及与供应商进行竞价采购,导致采购价格下降。

2、水溶保湿剂

2024年第三季度水溶保湿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12元/公斤,降幅3%,主要是甘油、丁二醇等价格同比下降。

3、液体油脂

2024年第三季度液体油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6.08元/公斤,降幅6%,主要是硅油、棕榈油类原料价格同比下降。

4、乳化剂

2024年第三季度乳化剂采购平均价格较上年同期下降12.42元/公斤,降幅6%,主要是本期采购量较大,批量采购使部分原料价格下降。

5、表面活性剂

2024年第三季度表面活性剂采购平均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

6、包装物

2024年第三季度,包装物整体采购平均价格与上年同期持平。其中彩妆类包装物上涨16%,软管类包装物上涨60%,玻瓶类包装物下降5%,彩盒类包装物下降21%。本期第三代“小红笔”眼霜包装物采购量较大,其价格较高,拉高软管类包装物采购平均价格。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83 证券简称:丸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为了更好地回报投资者,让投资者更早分享公司成长红利,增强投资者获得感,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鼓励上市公司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增加现金分红频次规定,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信心,综合考虑股东利益,制定了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一、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8,803,261.67元,2024年第三季度期末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16,632,761.20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00,250,000元(含税),占当期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1.98%。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分配后,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暨2024年中期分红计划》,对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进行授权安排,同意授权董事会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在2024年半年度报告或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期间适当增加一次中期分红,制定并实施具体的现金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经营情况、股东回报及未来长期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广东丸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