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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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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孙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琦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琦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章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琦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化工》有关规定,现将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上表中,水溶液产品的产量和销量全部折百计算。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四、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本季度未发生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概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3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导致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无需提交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17号》,规定“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和“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

(二)本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本次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批程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7号》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属于公司自主变更会计政策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9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15日向全体董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的方式发出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孙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15日向全体监事以专人送出、邮递或通讯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

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顾海燕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的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一致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本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3948 证券简称:建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1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的目的

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且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收益,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现金管理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文件,具体由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果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组织评估,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将持续监督公司该部分自有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归还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投资回报。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浙江建业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