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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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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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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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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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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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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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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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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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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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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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ZELIN SHENG(盛泽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刚 会计机构负责人:邵世策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4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璟制药”或“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9年12月31日作出的《关于同意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8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3.76元(人民币,下同),募集资金总额为202,56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累计发生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共计11,737.92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90,822.08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月20日出具了XYZH/2020CDA50001号《验资报告》。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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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营运及发展储备资金累计投入2,457.67万元,较拟投入总额2,434.08万元超出23.59万元,系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公司“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时间延长至2026年12月,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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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于2022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4年12月,具体原因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并结合实际需要,审慎规划募集资金的使用。但近年来,受行业政策变化和行业整体发展情况等因素影响,为降低经营风险,公司充分利用已有办公场所及生产设施,降低运营成本;此外,“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规划建设抗体药物生产厂房,为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和风险,结合行业发展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在自建生产设施和委托外部CDMO公司生产两种方式之中进行了审慎论证,并在经评估论证后审慎控制项目建设及资金投入进度。
综上,受上述因素的影响,公司“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及投资进程有所延后。根据该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6年12月。目前该项目建设进度能够匹配公司在研抗体项目的上市前药学研究进度,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建设进度延后未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所在行业市场情况和项目实际建设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更好地满足公司发展规划要求。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与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新药研发生产中心二期工程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泽璟制药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88266 证券简称:泽璟制药 公告编号:2024-043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易必慧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三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