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8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期末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仁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朱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轶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袁仁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朱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轶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袁仁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朱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轶杰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78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80《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债券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8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债券注册发行工作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82《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董事会发表意见如下:
为保障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各子公司融资能力,促进公司整体良性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调整了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调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行业、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将要求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等担保措施,或由对方股东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四)关于调整公司实际使用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事业部实体化、专业化运作,支撑公司新领域、新赛道、新业务的发展战略,保障公司经营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拟将实际使用融资额度峰值从不超过38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400亿元,年末实际使用融资额度从不超过3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340亿元,有效期自2024年10月26日至2025年10月25日。以上数据为含保证金的融资金额。
在上述融资额度和授权期限内,对于公司的银行授信、融资等相关业务,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五)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2日(周二)上午11:00在杭州召开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8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二、三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79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5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5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80《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债券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81《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债券注册发行工作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三)《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82《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该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上述议案二、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81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债券
注册发行工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为了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满足日常经营需要,保障业务健康持续发展,已常态化开展各类债券注册发行工作。为高效协调债券注册发行过程中的各项事宜,更好地抓住发行窗口,公司拟向董事会、股东大会申请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债券注册发行有关工作,即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年度预算管理要求,以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办理债券注册发行的全部事项。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债券注册发行工作的议案》。现将有关授权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券品种选定
债券注册发行品种包括公司债、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含超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等)、资产支持证券等。
二、债券规模管控
债券规模以授权期限内存续注册批文总额计算,不超过人民币180亿元(含),并且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债券注册发行上限的要求,同时确保公司资产负债率等指标满足监管及内控要求。
三、债券期限设置
除永续中期票据外,上述债券注册发行期限均不超过5年(含)。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四、募资用途安排
债券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偿还有息负债、补充流动资金等,满足公司业务运营需要。
五、中介机构选聘
债券注册发行将由承销商、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级机构等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中介机构需通过谈判、询比、直采等方式选聘。
六、授权期限
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七、其他事项
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申报、发行时机、发行条款、发行对象、分期发行、信用增级、偿债措施、信息披露等与债券注册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82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担保调整后,公司为37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合计为3,491,000万元保持不变,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91.97%;其中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22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77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470.05%。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前次担保审议情况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4年9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拓物流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4-34《关于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4-69《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拓物流开展期货交割库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等有关公告。
(二)本次担保调整情况
为保障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各子公司融资能力,促进公司整体良性发展,现公司拟对担保额度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3,491,000万元保持不变;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新增120,000万元,由85,000万元调整至205,000万元。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光盈(杭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拓光盈”)的8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商中拓(浙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拓光盈提供。
(三)担保有效期
本次调整后,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
(四)担保事项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担保额度调整具体情况
担保额度调整情况明细表
单位:万元
■
除上述担保调整外,公司对其他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保持不变。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经查询,上述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事项主要内容由子公司与各银行、各保险公司协商确定。
五、董事会意见
为保障下属各子公司业务增长的资金需求,增强各子公司融资能力,促进公司整体良性发展,公司董事会在对被担保对象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及实际使用担保额度等进行全面评估的基础上,调整了2024年度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次调整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风险总体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上述被担保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担保,因受地域、时间、行业、资金实力等限制而未能按出资额同等比例提供担保的,公司将要求其向本公司提供股权质押、签署连带责任保证书等担保措施,或由对方股东以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等资产提供抵押担保,以确保担保的公平、对等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调整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度3,491,000万元保持不变,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91.97%。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新增120,000万元,由85,000万元调整至20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4.76%。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总余额1,429,897.85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242.47%。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0906 证券简称:浙商中拓 公告编号:2024-83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周二)上午11:00,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中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周二)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8层3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6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有关公告。
议案2须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盖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6日(周三)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1-86850618
联系传真:0571-86850639
联系人:冯瑾宇
通讯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博奥路1658号拓中大厦25层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311203
电子邮箱:zmd000906@zmd.com.cn
(五)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网络投票相关事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06
2、投票简称:中拓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作出投票指示。对于本次股东大会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