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宗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衬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周宗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周宗成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衬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72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帆内燃机”)、江门气派摩托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气派”)共同为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以下简称“进出口银行”)申请的3亿元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提供抵押担保。子公司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情况:无
本次担保在子公司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帆内燃机、江门气派分别与进出口银行于2024年10月25日签署《房地产抵押合同》,为公司向进出口银行申请的3亿元人民币出口卖方信贷提供抵押担保,本次无反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力帆内燃机、江门气派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担保事项在子公司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1. 企业名称: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6220209463
3. 注册地点:重庆市两江新区金山大道黄环北路2号
4. 法定代表人:周宗成
5. 注册资本:452110.0071万元人民币
6. 成立时间:1997年12月01日
7.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研制、开发、生产、销售:汽车、汽车发动机、摩托车、摩托车发动机、车辆配件、摩托车配件、小型汽油机及配件、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汽油机助力车及配件;销售:有色金属(不含贵金属)、金属材料、金属制品、白银饰品、计算机、体育(限汽车、摩托车运动)及运动产品(不含研制、生产);为本企业研制、生产、销售的产品提供售后服务;经营本企业研制开发的技术和生产的科技产品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科研和生产所需的技术、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批发、零售:润滑油、润滑脂;普通货运(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9. 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抵押人:重庆力帆内燃机有限公司、江门气派摩托车有限公司
2.抵押权人:中国进出口银行重庆分行
3.主债务人: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抵押担保
5.担保金额:3亿元人民币
6.担保期间:12个月。
7.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抵押权人”偿还和支付的所有 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融资款项或其他应付款项、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及其他费用、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 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服务”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抵押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及执行费用等)以及“抵押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
8.抵押物基本情况:
(1)力帆内燃机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
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价值合计为:14,669.8万元人民币。
(2)江门气派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基本情况如下:
■
双方约定,以上“抵押物”中,“建筑物”价值合计21,295.28万元人民币,“土地使用权”价值合计19,924.73万元人民币。“抵押物”价值合计41,220.01万元人民币。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所涉融资系公司实际经营之需要。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7亿元(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9.65%;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4.1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3.98%;子公司对母公司担保总额为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2.87%。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 报备文件
力帆内燃机、江门气派分别与进出口银行签署的《房地产抵押合同》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5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关联董事刘金良先生、李传海先生回避表决。
同意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增加与关联方枫盛汽车(江苏)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备件有限公司及苏州曹智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由910,065万元调整为1,023,565万元。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7)。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子公司为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科技”)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进出口”)向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各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即为累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8)。
睿蓝进出口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授信额度,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并以公司全资子公司相应资产提供抵押担保。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审批上述授信额度内贷款的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五)《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因战略调整和工作需要,同意周宗成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董事会下属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提名印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换届完成时止。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董事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69)。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能力。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一十九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修改为“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2人”。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层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手续。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14:00在重庆市北碚区蔡家岗镇凤栖路16号力帆研究院11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4-071)。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 报备文件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6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星期五)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议案等文件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审核意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7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12月29日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
公司于2024年4月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金良先生、李传海先生在审议该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和实际经营情况,系公司正常业务需求,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二)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包含下属分、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进行调整,增加与关联方枫盛汽车(江苏)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备件有限公司及苏州曹智汽车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额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由910,065万元调整为1,023,56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上述关联人含其分、子公司。
2.本表格披露金额均为含税金额。
3.上述关联人除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均为同一控制下企业,上述部分类别的关联交易中存在众多关联人对应的预计交易金额较小的情形,故以“同一控制下的其他关联人”合并列示。
二、新增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枫盛汽车(江苏)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如皋市城北街道花市路177号
法定代表人:陈贵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4-01-07
营业期限:2014-01-07 至 2034-01-06
经营范围:纯电动乘用车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电动汽车车身(壳)、模具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零部件的批发;劳务派遣;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枫盛汽车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
注:现更名为极越汽车(江苏)有限公司
2.浙江吉利汽车备件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滨海二路818号
法定代表人:王庆华
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6-07-31
营业期限:2006-07-31至2026-07-3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销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二手车经纪;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贸易经纪;汽车零配件批发;国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汽车装饰用品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家用电器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文具用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化妆品零售;化妆品批发;美发饰品销售;个人卫生用品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渔具销售;户外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鞋帽零售;服装服饰批发;服装服饰零售;鞋帽批发;家具零配件销售;日用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钟表销售;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塑料制品销售;玩具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日用木制品销售;日用玻璃制品销售;茶具销售;汽车销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润滑油加工、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保险公估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保险代理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保险经纪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主要股东:浙江吉润汽车有限公司100%。
3.苏州曹智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高铁新城陆港街66号芯汇湖大厦9层901室
法定代表人:龚昕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01-09
营业期限:2023-01-09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汽车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装饰用品销售;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零配件零售;电池销售;轮胎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图文设计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日用百货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日用杂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办公用品销售;母婴用品销售;日用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苏州优行千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55%,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45%。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系间接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关联自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的情形,上述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
上述关联人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交易发生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日常经营需要,能够充分发挥关联方拥有的专业资源和优势,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市场竞争力。
上述关联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均为交易双方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报备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777 证券简称:力帆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4-068
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为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进出口”)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力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重庆睿蓝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蓝科技”)为其全资子公司睿蓝进出口向银行申请的累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为睿蓝进出口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
本次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无逾期情况
睿蓝进出口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子公司睿蓝科技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全资子公司睿蓝进出口向浦发银行、民生银行各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即为累计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可在授权期限内循环使用。
■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睿蓝进出口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概述
1. 企业名称:重庆睿蓝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
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MA5U72103G
4. 注册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月台路18号【口岸贸易服务大厦】B1单元5楼503-1147室
5. 法定代表人:邓晓丹
6. 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7. 成立时间:2016年07月25日
8. 一般项目:汽车、摩托车、自行车及零配件的销售;从事海上、航空、陆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从事汽车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工程机械设备、机电产品、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纺织原料及产品、农产品(食品除外)、有色金属、矿产品、镍铁合金、针织品、服装鞋帽、音响设备及材料、家具、金银首饰、日用百货、文教用品、橡塑制品;商务信息咨询;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 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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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股东构成:公司控股子公司睿蓝科技持股100%。
11. 被担保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下转1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