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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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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9版)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孙俊英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4-040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国华网安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4日(周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披露情况:以上提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2024年11月4日15:00收市后本公司股东名册,

(1)法人股及社会机构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预先登记;

(3)代理人出席者需持有委托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需加盖证券营业部有效印章)以及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1日(周一)开会前半个小时。

3、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街道孖岭社区凯丰路10号翠林大厦12层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 阮旭里

联系电话:(0755)83521596 联系传真:(0755)83521727

5、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004”,投票简称为“国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至: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04 证券简称:国华网安 公告编号:2024-041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陈金海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陈金海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以及控股子公司山东中安恒宁应急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财务总监职务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控股子公司董事职务的辞职申请将自新任董事上任后生效。公司将尽快遴选适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的人选,并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新任财务总监的聘任工作。

陈金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陈金海先生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陈金海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国华网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