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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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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公司第三季度主要经营信息

(1)1-9月,公司销售签约面积20,240.50平方米,签约金额23,464.42万元;竣工面积80,928.07平方米,报告期内无新增土地储备。

(2)截止9月底,公司已出租及合作运营园区项目面积314,762.12平方米,取得租金收入31,334.38万元。

(3)截止9月底,公司合作运营商业项目面积158,796.48平方米,取得收入719.07万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卫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明兰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卫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明兰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卫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明兰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卫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明兰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卫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明兰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齐战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卫荣 会计机构负责人:孙明兰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63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存货)计提了跌价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具体情况

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公司2024年1-9月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29,717.59万元(房地产业务)。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2024年1-9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9,717.59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净利润”29,717.59万元,减少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9,717.59万元。

四、其他说明

2024年1-9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9月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9月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9月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64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立红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经过认真审议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能够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63)。。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65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313号文核准,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18,891,916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09,999,995.1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3,444,999.93元后的募集资金2,376,554,995.23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79,426.3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75,675,568.8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中审亚太验字(2016)010533-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开设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情况如下: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9月9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已完成的募投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墨兰园小区建设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清竹园小区建设项目”、“北京电子城·京城港项目二期工程”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273.65 万元(实际金额以转出当日银行结息后的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注销相应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4-04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在中信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开设的账户为8110701012800582288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中信银行北京和平里支行开设的账户为8110701013000593786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销户手续,公司就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与保荐机构、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及与全资子公司朔州电子城数码港开发有限公司、保荐机构、银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66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提示:

●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电子城高科”)股票于2024年10月23日、10月24日、10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3日、10月24日、10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征询,核实情况如下:

(一)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和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占比较大的园区销售去化和出租业务仍存在很大压力,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发函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电控,北京电控回复:截至目前,北京电控不存在与电子城高科有关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筹划涉及电子城高科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未发现可能对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3日、10月24日、10月25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内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其他风险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刊登的公告为准。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58 证券简称:电子城 公告编号:临2024-062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会议相关文件于会议召开前5天以书面、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递呈董事会成员。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及总法律顾问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战勇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记名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本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1-9月的经营成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2024-063)。

特此公告。

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