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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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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66 证券简称:济川药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曹龙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宏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奚建宏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8元/股(含)。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7)。

截至2024 年9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18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2%,购买的最高价为29.00元/股、最低价为27.29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5,004,97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曹龙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宏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建宏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曹龙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宏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建宏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曹龙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严宏泉 会计机构负责人:奚建宏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58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和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姚宏先生、卢超军先生、杨玉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曹龙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4年1-9月份的经营管理和公司治理情况,制定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同意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61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赎回产品名称:7天期国债逆回购

● 本次赎回金额:人民币58,000万元

● 履行的审议程序: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披露了《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川有限”)使用58,000万元购买7天期国债逆回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该产品赎回,收回本金人民币58,000万元,并取得收益人民币20.52万元,与预期不存在较大差异。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59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和相关资料于2024年10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三)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大楼十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新春召集并主持。

(五)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行,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允、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二)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同意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的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济川(上海)医学科技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4-058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4年10月25日,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5.8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2020年7月15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442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3,329,853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9.16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04,999,983.48元,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227,952.1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83,772,031.3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71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项目及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注1: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议案》,同意将“年产 7.2 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剩余募集资金31,414.14万用于“新产品研发项目”。

注2:公司于2023年4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5月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终止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终止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的募投项目。公司终止募投项目后,将剩余募集资金21,187.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注3: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将“原料六车间建设 项目”变更为“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其中,“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22,764.58万元,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年产7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尚需投入募集资金16,359.71万元,结余募集资金6,404.87万元用于“产品研发项目”。

注4:调整数系调减发行费用2,122.80万元所致

注5: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期末余额为68,114.01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

上述“年产 7.2 亿袋小儿豉翘清热颗粒项目”、“中药提取车间五项目”、 “原料六车间建设项目”、“数字化经营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年产 7 吨布瓦西坦等4个原料药项目”以及“新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济川有限;“产品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济川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济嘉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济嘉”)100%持股的济川医学以及上海济嘉通过全资子公司宁波济嘉投资有限公司 100% 持股的陕西东科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二、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合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公司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济川有限、济川医学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实际的资金使用状况、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济川有限、济川医学拟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本金和收益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投资风险可控。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办理相关具体事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三、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投资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投资金额、期间、选择委托投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由公司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具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投资产品的投资情况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52,306.33万元,本次拟使用合计人民币5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的8.89%。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22.35%,公司不存在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最终以年度审计的结果为准。

公司在做好日常资金调配、保证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资金不受影响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和严格控制风险、充分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济川有限、济川医学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能够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全资子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经核查,认为:

公司全资下属子公司济川有限、济川医学拟使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