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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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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7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0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18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共15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10人)。会议由董事长李娟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承诺认可协议〉并缴纳承诺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1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预审通过。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进展公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投资者可查询详细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一)李娟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李娟女士回避表决。

(二)张军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张军先生回避表决。

(三)张芳

表决结果:14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关联董事张芳女士回避表决。

(四)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表决结果:15名董事同意,0名董事反对,0名董事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预审通过。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0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9号金融街中心B座18层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人数0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秦斌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张锋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2名监事同意,0名监事反对,0名监事弃权,关联监事秦斌先生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1198 证券简称:东兴证券 公告编号:2024-05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前期,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泽达易盛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了相关调查。根据《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的申请,上述申请于2023年10月24日获中国证监会正式受理,详见公司次日发布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适用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进展的公告》(2023-043)。

2024年10月2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承诺认可协议〉并缴纳承诺金的议案》,与中国证监会签署《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认可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交纳相应承诺金。同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止调查决定书》(证监承诺中查字[2024]1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决定中止对公司的调查。

后续,公司将按照《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相关条款,根据协议提出的整改要求认真做好自查整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