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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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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围绕三大主业,稳健经营,持续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1、钨钼业务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钨钼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2.49亿元,同比增长7.04%;实现利润总额19.60亿元,同比增长17.34%。钨钼主要产品平稳发展,其中,深加工产品细钨丝保持较快增长,前三季度共实现销量1065亿米,同比增长95%,销售收入同比增长52%;切削工具产品销量同比增长2%,销售收入同比增长8%。

2、能源新材料业务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新能源电池材料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8.82亿元,同比下降24.69%;实现利润总额3.86亿元,同比下降13.87%。前三季度,钴酸锂产品销量3.23万吨,同比增长30%,行业龙头地位稳固;三元材料产品销量3.86万吨,同比增长65%,但受原材料价格下降及行业竞争加剧影响,收入及利润同比减少。

3、稀土业务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稀土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2.03亿元,同比下降18.25%,主要是由于原材料价格下降,以及原稀土冶炼分离业务本期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影响;实现利润总额1.80亿元,同比增长61.92%,其中,主要深加工产品磁性材料前三季度销量6,325吨,同比增长15%,盈利能力逐季提升。

4、房地产业务方面。2024年前三季度,房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0.35亿元,同比下降68.38%;实现利润总额0.68亿元,同比增利1.74亿元。主要原因为上半年完成处置成都滕王阁地产及成都滕王阁物业股权,确认投资收益1.45亿元。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黄长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钟炳贤 会计机构负责人:林浩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4-080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秘办公室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翔先生主持,应到监事9人,实到监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在关联监事李翔先生、陈光鸿先生、陈芬清女士、聂鑫森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议案》。鉴于公司近期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会议同意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相关内容已调整为: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5,429,58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或者因股权激励、股权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详见公告:临-2024-082《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公告》。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4-081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子公司厦钨新能为其下属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钨新能”)的下属参股公司Orano/XTC New Energy–PCAM, 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暂定名)(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法国厦钨新能科技”)。

● 本次担保金额:厦钨新能拟按49%的间接持股比例为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融资(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合资方Orano PCAM同步按照51%的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

● 已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64.40万元;厦钨新能无对外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额: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寻求境内外银行及国家担保机构融资,厦钨新能拟为法国厦钨新能科技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融资按持股比例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厦钨新能全资子公司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持有法国厦钨新能科技49%股权,厦钨新能将按照49%的间接持股比例为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合作方Orano PCAM同步按照51%的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担保额度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以上担保为非关联担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厦钨新能董事长)全权代表本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处理厦钨新能为其下属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本担保事项已经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厦钨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2XWQAT7G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16年1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杨金洪

注册资本:42,077.1001万元

主要股东: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柯井社300号之一

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锂电池材料及其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其他未列明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厦钨新能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合并口径)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Orano/XTC New Energy–PCAM,Société par actions simplifiée(暂定名,最终以法国公司登记机构登记核准的名称为准;中文名称:法国厦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法国上法兰西大区敦刻尔克,具体以法国公司登记机构登记信息为准

注册资本:210,000,000欧元

经营范围:直接或间接地建立、拥有和经营一个制造和销售主要用于制造电动车电池的正极材料前驱体工厂(具体经营范围以法国公司登记机构登记信息为准)

股权结构:厦钨新能全资子公司XTC New Energy Materials Europe GmbH持股49%,Orano PCAM持股51%

主要财务数据: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暂未完成设立,目前未发生经营业务,因此无主要财务数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厦钨新能拟为下属参股公司法国厦钨新能科技2024年度在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货币(最高担保余额,含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的担保额度,厦钨新能与法国厦钨新能科技其他股东方Orano PCAM将按持股比例共同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厦钨新能目前尚未签订相关的担保协议,上述担保金额仅为厦钨新能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公司及相关授权人士将根据厦钨新能及其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上述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协议等文件的签署,具体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本次担保系为满足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被担保对象为厦钨新能下属参股公司,厦钨新能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事项不会给公司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厦钨新能本次对其下属参股公司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提供的担保,主要为满足法国厦钨新能科技的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法国厦钨新能科技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资金的需要,有助于其持续发展;同时,合作方Orano PCAM同步按照51%的持股比例提供等比例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本次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厦门钨业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664.40万元,占厦门钨业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0.51%,其中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对参股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664.40万元。厦钨新能无对外担保余额。前述担保均不存在逾期情况。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600549 股票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4-082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鉴于公司近期完成了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议案》,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公司拟将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25,485,560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425,429,580股(含本数)。具体情况如下:

一、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17日、2024年5月1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了该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1,418,285,200股变更为1,418,098,6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77)。

二、公司原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情况

公司原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为: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5,485,56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或者因股权激励、股权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总股本减少,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作出相应调整,相关内容具体调整为: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如所得股份数不为整数的,对于不足1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425,429,580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上限为准。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或者因股权激励、股权回购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600549 证券简称:厦门钨业 公告编号:临-2024-083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1层本公司1号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2日

至2024年11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10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二)特别决议议案:不涉及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便于会议安排,请有意参加的股东提前办理会议登记。

(一)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国有股、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或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授权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直接到公司或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6日-11月11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董秘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展鸿路81号特房波特曼财富中心A座22层董秘办公室

邮编:361009

联系人:苏丽玉

联系电话:0592-5363856 传真:0592-5363857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二) 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下转2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