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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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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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系个税手续费返还。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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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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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24年7月,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已经授予并登记完成,该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4年7月18日。本次预留部分授予并登记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60,716,100元增加至260,961,350元,股本总额由260,716,100股增加至260,961,350股。
2、2024年以来,在长期的技术和工艺积累基础上,公司实现了新一代“快充”“超充”性能以及新型储能终端人造石墨负极材料产品的批量出货,相关产品受终端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和储能电池市场需求快速增加的带动,产销规模快速上升,推动公司负极材料销售数量同比大幅上升。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继续把握住新一代动力电池迭代的业务机会,并关注到储能电池市场处于活跃周期,促使负极材料产品销售数量增速再次提升,2024年1-9月,公司负极材料产品销售数量达14.8万吨,已经超过2023年全年销售量,同比增长超过55%。同时,在产品价格水平远低于上年同期的情况下,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等核心业绩指标较上年同期相比恢复上升,实现了较好的业绩表现,有力支撑了股东回报的提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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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惠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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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欧阳永跃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惠广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惠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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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3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欧阳永跃召集和主持,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会会议的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2)。
上述议案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公告编号:2024-085)。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4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发出会议通知,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通过专人送达、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跃杰召集和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举行和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8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1301 证券简称:尚太科技 公告编号:2024-086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
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1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8)和《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前三个交易日(即2024年10月24日)登记在册的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10月24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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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4年10月24日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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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石家庄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