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琴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李海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秦琴 会计机构负责人:秦琴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52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香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961 证券简称:深水海纳 公告编号:2024-053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李海波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水海纳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