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876 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单位:元
■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本金及其存款利息和部分自有资金共计人民币92,300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合肥三利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三利谱”)进行增资,实施募投项目“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的建设。增资完成后,合肥三利谱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4,018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26,318万元,公司仍持有合肥三利谱100%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入方式暨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深圳市三利沣控股有限公司及黄志华共同投资分别设立湖北广利沣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湖北广利沣”)、湖北三利沣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湖北三利沣”)。湖北广利沣、湖北三利沣拟作为液晶显示用光学膜与高分子聚合物生产线项目的投资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依据信息披露有关规定,及时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林冰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张建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小军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林冰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65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
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其中董事长张建军先生,董事阮志毅先生、陈洪涛先生、陶浩略先生,独立董事胡春明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张建军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5、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66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
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了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楼村社区第二工业区同富一路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霍丙忠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67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为40,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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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进出口贸易融资等。
授信额度和品种最终以上述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和品种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银行审批的授信期限终止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876证券简称:三利谱 公告编号:2024-068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同意对募投项目“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进行延期。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48号)核准,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8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2.0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4,224,006.97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19,958,034.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54,265,972.44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3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9,434.21万元, 剩余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51.00万元(含利息收入)。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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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和具体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虽然已在前期经过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项目在实际建设过程 中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供应商交付速度、材料物流运输、现场施工建设等受到不同程度影响,整体项目建设进度较原计划有一定滞后。
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严格把控项目整体质量,综合考虑实际建设进度、资金使用情况及不可预期因素的影响,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拟对募投项目“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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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历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与项目延期情况
(一)首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延期的情况
2021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切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变更,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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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
(二)第二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情况
2024年3月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切合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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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求,并经审慎研究决定,但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各种不可预见的因素,导致项目实施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募投项目“合肥三利谱二期TFT-LCD用偏光片生产线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5年3月31日。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会对项目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谨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不存在实质性变更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有关规定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已经审议并批准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程序的规定。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4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三利谱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