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6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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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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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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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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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关于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为21,330,432股,占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7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应当予以特别说明,但不纳入前10名股东列示。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于2024年9月7日披露《关于终止分拆所属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公告》。鉴于目前市场环境较本次分拆上市事项筹划之初发生较大变化,为统筹安排公司水上动力设备业务板块的业务发展以及控股子公司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运作规划,经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及审慎论证后,公司决定终止分拆百胜动力至创业板上市并撤回相关上市申请文件。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9月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2024年9月2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出具《关于终止对苏州百胜动力机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审核的决定》。
2.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披露《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拟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为53人,其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4人;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的公司股票,合计不超过2,133万股,购买回购股票的价格为2.64元/股。员工持股计划的业绩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考核指标包括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在锁定期内,结合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与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的达成情况,分三期将对应标的股票权益解锁至持有人。上述事项已经2024年9月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2024年10月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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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唐灼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永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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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情形。
法定代表人:唐灼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邵永锋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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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62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及主持人为董事长唐灼林先生。应参与表决的董事人数为7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4-063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及主持人为监事会主席陈惠仪女士。应参与表决的监事人数为3人,实际参与表决人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