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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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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4-0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53.92%,主要原因为归还部分股东借款。

2、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应收的供应链融资款项收回。

3、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39.81%,主要原因为转让三家子公司股权,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导致预缴增值税及待认证进项税减少。

4、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222.26%,主要原因为用应付票据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款结算。

5、预收账款较年初减少31.25%,主要为预收租金结转营业收入。

6、合同负债较年初减少55.19%,主要为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资金结转营业收入。

7、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75.23%,主要原因为上年末计提的职工薪酬在一季度发放。

8、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55.16%,主要原因为转让三家子公司股权,报表合并范围变化导致待转销项税减少。

(二)利润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201.6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结利。

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长108.9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结利。

3、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长80.22%,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结利,相关的税金增加。

4、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44.03%,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房地产开发项目交付结利,销售佣金增加。

5、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长4794.36%,主要原因为转让三家子公司股权形成的股权处置收益。

6、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长32.17%,主要原因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19.96%,主要原因为房地产项目销售回笼资金比上年同期减少。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276.58%,主要原因为转让三家子公司股权导致的合并报表货币资金减少。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98.13%,主要原因为银行借款净增加额与上年同期相比有所增长。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冬尧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明轩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鄢浩文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冬尧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4-061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李明轩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公司拟对控股子公司深圳洺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洺悦”)进行减资,出资额由51,000万元减少至1,020万元,深圳洺悦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比例减资。减资完成后,深圳洺悦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减少至2,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股票代码:002305 股票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4-062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洺悦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洺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51%,深圳市润投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润投”)持股49%。因深圳洺悦开发的项目现已竣工交付,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升资金利用率,公司拟对深圳洺悦进行减资。其中,公司出资额由51,000万元减少至1,020万元,深圳润投出资额由49,000万元减少至98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事项需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一、本次减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深圳洺悦房地产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YGMD57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昌海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19年11月28日

7、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房地产销售;房地产经纪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许可经营项目是:房地产开发;房屋建筑工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及施工。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9、减资前后股权结构:

二、本次控股子公司减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减资系基于公司战略及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公司资源的合理配置,优化公司资源,提升资金利用率。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未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办理减资事项的相关手续,本次减资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305 证券简称:南国置业 公告编号:2024-063号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七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召开股东大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11月5日(星期二)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在办理登记手续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到会,可书面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3号南国中心二期T1写字楼2902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披露情况

以上有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10月26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登记时间: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下午14:00-16:00;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11月6日下午16:00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上有关证件除非特指均应为原件;

6、登记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汉北路3号南国中心二期T1写字楼2902会议室。

7、联系方式

联系人:龙芸

电话:027-83988055 传真:027-83988055

8、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05

2、投票简称:南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对于以上议案,授权委托人可在签署授权委托书时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可明确投票意见;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单位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姓名(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