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79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葛良娣女士、王子璇女士;独立董事刘煜辉先生、熊希哲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刚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主席张玲、职工监事宋键、监事蓝莹、副总裁李刚业、董事会秘书宋历丽、财务总监何莹、风控总监徐珍、运营总监祁娟列席会议,保荐机构代表通讯参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证券法》的要求,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并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为306.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涉及股东大会职权,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定于2024年11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80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送达。
2、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4日在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楼会议室采取现场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玲女士召集并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的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会监事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82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所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所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2023年度立信所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0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均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董舒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严盛辉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杜志强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公司支付给立信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96.8万元(含税)。公司根据2024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合计为人民币306.8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86.8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执业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要求,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3年度,立信所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立信所符合《证券法》的要求,在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4年度审计费用经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并根据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等确定为306.8万元(含税)。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监事会认为:立信所自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以来,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很好的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与会监事同意继续聘任立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8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并进行分析和评估。现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概述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本期冲回各项减值准备合计1,985.38万元,核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0.7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万元
■
(二)核销资产情况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截止2024年9月30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合计人民币0.73万元予以核销。
二、本次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依据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二)合同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二、(一)、金融资产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三)核销应收账款的依据及原因
本次核销的坏账原因为应收账款账龄过长且经各种渠道催收后均无法回收而核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公司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逐笔审批、账销案存的原则进行核销。
三、重大单项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对应收账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绝对值的比例达到30%以上,且绝对金额大于1,000万元,现将2024年前三季度应收账款计提坏账的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
四、本次冲回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冲回减值准备,将总计增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总额1,985.38万元。
公司本次核销的资产已按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不影响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及以前年度的利润。本次核销资产事项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84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极视信息”)提供担保。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极视信息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拟为极视信息向银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担保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担保协议为准。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协议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具体情况签订。
3、具体担保对象和提供担保额度如下:
■
说明:上表最近一期所指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数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极视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MA776L6209
3、成立日期:2016年07月28日
4、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周路
6、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416号盈科国际中心19层1-21A
7、营业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基础电信业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柜台、摊位出租;销售代理;计算机系统服务;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5G通信技术服务;数字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通信设备销售;移动通信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计算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通信传输设备专业修理;通信交换设备专业修理;电气设备修理;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程管理服务;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极视信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10、极视信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极视信息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2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最终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和逾期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2024年10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16,000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1.07%;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170.36万元(不含本次),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0.81%。前述担保,均为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拟向新疆天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依巴克区支行申请不超过4,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公司对其拥有控制权,能够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极视信息提供担保,是基于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实施。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300603 股票简称:立昂技术 编号:2024-085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立昂技术”)2024年10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公司定于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30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提议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30(北京时间)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流程见附件2)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11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9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扫描件进行登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为准。股东请仔细填写《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信函及邮件在2024年11月12日18: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0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邮编:83000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历丽、朱沛如
电话:0991-3708335、0991-5300603
传真:0991-3680356
电子邮件:sd@leon.top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开区燕山街518号立昂技术证券事务中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致: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委托人”)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出席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代理委托人在本次会议上行使表决权。
一、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 。
二、委托人持有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股份,为[ ](持股性质),受托人可依法行使[ ]股股份的表决权。
三、受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所列提案及事项均享有表决权。受托人对本次会议列入的提案按以下意思进行表决:
■
委托人对所审议的提案如无具体指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志表决。由此引致的责任由委托人本人承担。
四、本次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时止。
五、受托人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603”;投票简称为“立昂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3
立昂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
附注:
1、请完整填写全名及名称(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4年11月12日18:00之前送达、邮寄、传真或邮件方式到公司证券事务中心,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