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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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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6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在外的部分A股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月2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报告书》。

2024年2月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301.01万股,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1日、2024年5月7日、2024年6月3日、2024年7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截至2024年7月25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15.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3%,最高成交价为8.1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86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0,000.24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已完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的公告》。

2、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2024年9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广西靖西天桂氧化铝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程序,达到预定使用状态,满足结项的条件,公司对其结项管理,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剩余募集资金76,466.23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弘松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曾超林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春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弘松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64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14: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曾超林主持,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1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7)。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65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15:0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层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取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素君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66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财务部门的核算,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3,994,035.79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241,550,199.50元,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396,948,216.3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96,948,216.31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当前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公司拟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数量为38,303,300股,公司总股本4,651,885,415股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为4,613,582,115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922,716,423元(含税)(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如在2024年9月30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总额占利润分配总额的100%,占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9.92%,现金分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未超出可分配范围,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4-067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1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5日

7、出席对象:

(1)于2024年11月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相关信息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参会,应填写参会回执(格式见附件3),传真至公司证券部。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2024年11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路2389弄3号普洛斯大厦9楼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建良 崔亦冉

联系电话:021-58773690

传真:021-68862900

电子邮箱:002532@xjtsly.net

(三)参会费用情况

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32”,投票简称为“天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X,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X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X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X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监事

(如表一提案X,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X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X

股东可以在X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X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二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作为股东代理人,代理本人(本公司)出席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及签署相关决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行使表决权。

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多选为无效票。2、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分视为弃权;若直接在候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的,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相应打“√”的候选人。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有效期限: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日期:

附件3:

参会回执

截至2024年11月5日,本人(本公司)持有“天山铝业”(代码:002532)股票 股,拟参加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召开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