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197 证券简称:ST证通 公告编号:2024-09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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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2018年3月,公司与深圳平安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通信”)签署了《IDC基础业务服务合同书》,公司将为其提供数据中心场地服务,服务内容包括IDC数据中心场地租赁、机柜托管及相关软硬件设备与服务等。相关事项详见于2018年3月3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号)。公司按合同约定推进相关数据中心上架运营,报告期内,确认销售收入7,970.46万元。
2、2018年11月,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签署《2018年IDC机房租赁服务框架合同(深圳证通)》,服务内容为IDC机房建设、租赁及运维服务,合同总金额上限约为人民币7.11亿元(含税),分批次交付1500个机柜,服务期限为10年。相关事项详见于2018年11月2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130号)。公司按合同约定推进相关数据中心上架运营,报告期内,确认销售收入3,421.43万元。
3、2019年4月,公司与平安通信签署《IDC基础业务服务合同书》,公司将为平安通信提供定制IDC场地服务,平安通信根据业务部署需要分批启用机柜。相关事项详见于2019年4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7)。公司按约定进度推进相关数据中心的交付运营工作,报告期内,确认销售收入13,057.30万元。
4、2020年3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与平安通信签署《IDC基础业务服务合同书》,公司将为其提供数据中心场地服务,服务内容包括IDC数据中心场地租赁、机柜托管及相关软硬件设备与服务等。相关事项详见于2020年3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5)。公司按约定进度推进相关数据中心的交付运营工作,报告期内,确认销售收入5,438.19万元。
5、2023年6月,公司收到中信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全行智慧柜员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33-23160310)的中标人。相关事项详见于2023年6月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公司根据建设银行的采购订单进行交易。报告期内,确认销售收入2,420.33万元。
6、2023年9月,公司与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签署《湖南移动2023年云谷合作机房原址扩容租赁合同(深圳证通)》,服务内容为IDC机房建设、租赁及运维服务,合同总金额上限约为人民币41,178.71万元(含税)。相关事项详见于2023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报告期内,已完成验收工作,正积极推进相关数据中心的交付运营工作。
7、2023年5月,公司与河南数字中原数据有限公司、河南数创实业有限公司签署《中原大数据中心项目(河南人工智能产研创新中心)机电工程总承包及数据中心运营合同》,服务内容包括数据中心项目机电工程总承包及数据中心运营等。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签署中标项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公司按约定进度推进相关数据中心的机电工程建设工作。报告期内已完成项目建设,正积极推动项目验收和备案。
8、2024年8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收购珠海市鸿业远图一号科技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业一号”)持有深圳市证开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开鸿”)19%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持有证开鸿70%的股权。2024年10月,鸿业一号已将证开鸿19%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并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9、2024年9月4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4]17号),根据本次《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八项的情形,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9)和《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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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曾胜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峰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玉林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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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曾胜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程峰武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玉林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曾胜强
2024年10月26日
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88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曾胜强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杨义仁、独立董事周英顶、陈兵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简称:ST证通 证券代码:002197 公告编号:2024-089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14楼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