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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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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追溯调整或重述的原因说明

1)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2) 公司自2023年起提前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规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阮伟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邦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邦义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阮伟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邦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邦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阮伟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邦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邦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阮伟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邦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邦义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阮伟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邦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邦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阮伟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卢邦义 会计机构负责人:卢邦义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44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

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下午 15:00一16:30

2、会议召开网址:公司网站(http://www.longsheng.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平台在线交流

4、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6日15:00前通过公司“互动平台”上先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26日披露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战略、投资等方面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6日下午 15:00一16:30时。

三、参加人员

参加人员: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阮伟祥、董事兼财务总监卢邦义、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建芳、独立董事陈显明。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6日15:00前通过公司“互动平台”上先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以在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一16:30登录公司网站(http://www.longsheng.com)“投资者关系”-“投资交流”-“互动平台”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李霞萍

联系电话:0575-82048616

联系传真:0575-82041589

联系邮箱:stock@lonsen.com

六、其他事项

投资者可自2024年11月6日下午15:00时起登陆本公司网站(http://www.longsheng.com)“投资者关系”一“投资交流”一“互动平台”浏览业绩说明会的相关记录。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52 证券简称:浙江龙盛 公告编号:2024-043号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的要求,公司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上述产品销量包含了部分外购成品再销售的量。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不含增值税)波动情况

(二)主要原料价格(不含增值税)波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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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价格断档现象为该原料在该季度未采购,故无数据采集。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四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