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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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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2、公司负责人余昱暄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顾丽萍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财务会计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利润表

单位:元

2、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余昱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丽萍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余昱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玉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顾丽萍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4年10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改相关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6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定《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6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6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6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修改《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会议同意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26 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名,占公司监事会全体总人数100%。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燕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议案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从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审计业务受到限制,以及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基于谨慎原则,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聘任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4、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

成立日期: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79人

截至 2023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395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5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287,224.60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94家

主要行业: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 15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64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22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1次、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王书阁,2002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1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思仆,202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5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谋林,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 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无兼职;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书阁、签字注册会计师任思仆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项目质量复核人陈谋林于 2021 年3 月受到中国证监会深圳专员办出具警示函一次。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的因素,双方协商确定。

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1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45万元,较上期无变化。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1、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1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2、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审计业务受到限制,以及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基于谨慎原则,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与大华会计师事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友好沟通,公司拟改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是考虑公司整体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充分沟通,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3、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对本次聘任事项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一一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等相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进行了查阅及审核,包括但不限于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内容。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专业胜任能力,诚信状况良好、能够保持独立性。因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通过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相关资质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审计人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性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同意公司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

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并修改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并修改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经研究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董事会下设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ESG管理相关职责等内容,并将原《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更名为《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修改工作细则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刊登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调整仅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名称和职责调整,其组成及成员职位不作调整。本次调整自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钟精机”)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12月6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股东会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说明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12月6日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2月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其中的一种方式。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4年11月29日

7、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至2024年11月2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均可以书面委托方式(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建贡路10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及提案编码

(二)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已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10月2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2、根据相关要求,上述议案2、3须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审议通过,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

3、根据相关要求,上述提案中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

4、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

(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式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出席会议必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以及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证券公司交割单)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4年12月5日下午16:30前传真或送达至本公司证券室,信函上须注明“股东会”字样。)

2、登记时间

2024年12月5日 9:00一11:30、14:00一16:30

3、登记地点

上海市金山区枫泾镇亭枫公路8289号公司证券室

4、联系方式:

电话:021-57350280转1005或1131

传真:021-57351127

邮编:201501

联系人:邱玉英、吴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时请携带相关证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突发重大事项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158

2、投票简称:汉钟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2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2月6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cn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4年12月6日召开的上海汉钟精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公司(本人)进行投票。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出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1、委托人情况

(1)委托人姓名/或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委托人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情况

(1)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