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投资建设年产60000m3短流程钒电解液生产线项目的议案》,由控股子公司川发兴能作为投资主体负责该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大部分厂房土建工作,正在进行设备安装阶段,预计今年12月进行产线调试工作。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项目公司的议案》,决定设立新龙晟天和乡城晟天作为新龙项目和乡城项目的投资建设主体。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投资建设新龙项目和乡城项目的议案》,决定投资建设新龙项目和乡城项目,项目投产后预计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该议案已于2024年7月29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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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肖光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秀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秀英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肖光辉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秀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贾秀英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7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肖光辉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480 证券简称:新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9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话和邮件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宏鹰先生召集和主持,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6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78)。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