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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8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2日分别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6人,其中独立董事寇日明先生因个人原因委托独立董事李格非先生参加。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广西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1.选举胡全森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邢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黄昌兵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寇日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现提名胡全森先生、邢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胡全森先生、邢红梅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2024年11月12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情况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黄昌兵先生连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六年;独立董事寇日明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所担任的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黄昌兵先生任期届满、寇日明先生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前,黄昌兵先生、寇日明先生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责。黄昌兵先生、寇日明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对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黄昌兵先生、寇日明先生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于2024年10月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全森先生、邢红梅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胡全森先生、邢红梅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特此公告。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全森先生,1968年3月出生,硕士,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湖北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审计处科员,湖北省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富来地复合肥厂副厂长,武汉正信产业发展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武汉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审计部副经理,方正东亚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审计稽核部总经理,国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监察审计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胡全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胡全森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邢红梅女士,1968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高科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会计,深圳电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会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信息技术局财务主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邮区中心局财务主管,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投递局财务主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在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邢红梅女士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567 证券简称:海德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号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2日(星期二)下午2: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1月7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注: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二)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h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具备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请于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午9:30---12:00,下午2:30---5:00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被委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加盖股东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书面授权委托书及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3.外地股东可凭上述证件或文件传真或信函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68311887 68311821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三层

邮编:100044

联系人:王磊 何燕

(五)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67

2.投票简称:海德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2日9:15-9:25 ,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海南海德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姓名:

受托人营业执照号码/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上表填报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不作具体指示,则视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提案,授权范围应当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候选人,也可以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

4.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