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4-04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2、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3、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岑国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新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新浩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岑国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方新浩 会计机构负责人:方新浩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4-04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岑国建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已对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德鹏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公司独立董事已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本议案,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并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4-04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4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杰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4)。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4-046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余丹丹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余丹丹女士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已满六年,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期限的规定,余丹丹女士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余丹丹女士将不再担任本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丹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余丹丹女士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后,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且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规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能生效。在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余丹丹女士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尽快完成新任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余丹丹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余丹丹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4-045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张德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二、审计委员会核查情况

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核,张德鹏先生具备担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情况,同意聘任张德鹏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附件:

张德鹏先生简历

张德鹏先生:198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华峰化学等公司,2020年9月入职中大力德,担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精益办负责人等岗位,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经营管理部部长。

截至目前,张德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4-047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及相关事项,于2023年12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及相关事项。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5亿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024年1月25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4〕19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2024年3月4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0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了审核问询问题。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

2024年6月27日,公司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4〕120022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公司已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回复并予以披露。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9月1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授权有效期的相关议案。

二、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主要原因

自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披露以来,公司会同中介机构积极推进与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的各项工作。综合考虑公司自身业务经营情况、内外部环境变化、公司整体发展规划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向深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三、终止本次发行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交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根据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向深交所撤回相关申请文件。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公司经过综合考虑、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是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环境变化、战略发展规划、公司资本运作规划的调整、自身实际经营情况等诸多因素,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做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终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撤回申请文件事项尚需取得深交所同意,公司将在收到深交所的终止审核通知后,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