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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6号),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做出了相关行政处罚。前述事项已引起投资者诉讼,截至2024年9月30日,根据公司从福州中院收到的资料,共有1075个投资者向福州中院起诉。上海高金金融研究院为1075位投资者的损失进行核定并出具了《证券投资者损失核定专家意见书》,1075位投资者损失核定总金额为91,665,190.6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798位投资者已和解并赔付完毕。针对公司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带来的诉讼及索赔风险,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给予高度重视,已聘请专业的法律顾问积极应对,尽量减小对公司的负面影响。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邓海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蹇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清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邓海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蹇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清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邓海雄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蹇丹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文清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于2024年10月25日上午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0日以专人递送、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三人(发出表决票三张),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三人(收回有效表决票三张)。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并且其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4)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在关联监事李波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两位无关联关系监事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三)在关联监事李波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两位无关联关系监事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四)在关联监事李波女士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出席会议的其余两位无关联关系监事以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在审议本议案时应当回避表决。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在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根据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申请不超过13,000万元的贸易授信额度,用于出口押汇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中信银行批准的为准)。

公司提请董事会授权能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能特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代表能特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批准《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证等服务,聘期一年,期满时可以续聘。

《关于聘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7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现因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拟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二)预计调整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三)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前述关联企业累计已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60,370.96万元(未经审计),明细如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关联关系

1、公司名称: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简称“益曼特”)

法定代表人: Andries Willem Bos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医药中间体(不含危险化学品)、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转让;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2,5-二甲基苯酚、氮气、氧气、氢气、乙酸溶液(含量〈80%)的生产、销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的有效期以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准);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89,327.79 万元,负债总额为69,272.00万元,净资产为120,055.7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6.59%。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68,718.35万元,净利润为26,430.01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195,439.48万元,负债总额为59,957.04万元,净资产为135,482.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0.68%。2024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19,192.25万元,净利润为5,048.29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China Enterprise B.V持有其75%股权,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持有其25%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在益曼特担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益曼特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公司名称: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简称“天科制药”)

法定代表人:王凯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药品及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住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60,121.50万元,负债总额33,670.10万元,净资产为26,451.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3,026.93万元,净利润-1,451.82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55,741.63万元,负债总额为31,632.56万元,净资产为24,109.0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6.75%。2024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404.54万元,净利润为-2,342.3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持有其60%股权,能特公司持有其40%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先生在天科制药担任副董事长,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公司名称: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东升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化工产品批发(危险化学品除外);塑料制品批发;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技术进出口。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之一1214房(仅限办公功能)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086.97万元,负债总额3,490.52万元,净资产为596.4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5.41%。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8,519.22万元,净利润为135.71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4,086.97万元,负债总额为3,442.13万元,净资产为644.8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4.22%。2024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2,693.35万元,净利润为43.6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邓春娜持有20%股权,邓东升持有80%股权并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州金信塑业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公司名称:湖北兴泰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潘跃清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6号路(自主申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8,675.51万元,负债总额6,090.50万元,净资产为2,585.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0.20%。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8.77万元,净利润为-364.90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8,639.45万元,负债总额为6,473.04万元,净资产为2,166.4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4.92%。2024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1,083.15万元,净利润为-418.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系持有湖北兴泰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陈烈权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陈成持有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5.7857%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湖北兴泰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公司名称:成发科技湖北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詹驰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一般项目 : 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加工;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王桥路(自主申报)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895.74万元,负债总额为5,223.44万元,净资产为672.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8.60%。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900元,利润总额为-63.60万元,净利润为-47.70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26,515.26万元,负债总额为1,724.69万元,净资产为24,790.5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50%。2024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 46.51万元,净利润为-961.7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烈权持有其34.4615%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成发科技湖北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公司名称:广东中玺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海生

注册资本:5,882.352941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云服务,大数据开发与服务;创业孵化服务,实业投资,投资咨询,商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自有物业租赁,物业管理,商业管理;文化活动策划与交流,市场营销策划,广告业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配件、数码产品、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塑料原料、塑料制品;供应链管理;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房地产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珠港新城珠城路19号数码港大厦东塔2712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29,920.05万元,负债总额为23,509.70万元,净资产为6,410.3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58%。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0.00元,利润总额为-953.07万元,净利润为-953.07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2,983.90万元,负债总额为26,559.30万元,净资产为6,424.6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0.52%。2024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 3148.20万元,净利润为14.24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汕头市金源泰富投资有限公司持有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邓海雄持有汕头市金源泰富投资有限公司98%股权,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邓海生担任广东中玺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及经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东中玺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公司名称: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炳忠

注册资本:6,8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机械设备研发;软件开发;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玩具制造;玩具销售;高品质合成橡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模具销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制造;日用玻璃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日用百货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建筑材料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服装制造;服装服饰零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供应链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汕头市台商投资区濠江片区台横三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797.10万元,负债总额10,023.43万元,净资产为-226.3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2.31%。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73.03万元,净利润为-546.73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1,026.21万元,负债总额为11,571.47万元,净资产为-545.2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4.95%。2024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 0.00万元,净利润为-417.48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邓海生持有7.78%股权,邓东升持有39.98%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东金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8、公司名称: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盛波

注册资本:14,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荆州市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资产总额为29,725.74万元,负债总额为11,289.30万元,净资产为18,436.44万元,资产负债率为37.98%。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37,216.15万元,净利润为2,401.57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1,320.84万元,负债总额为14,911.45万元,净资产为16,409.3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7.61%。2024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 25,162.82万元,净利润为-577.11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陈烈权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陈成持有该公司25.7857%股权并担任其董事长职务,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黄浩担任其董事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湖北能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公司名称:广东瑞坤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海生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应收账款融资、库存融资、预付款融资、订单融资、仓单融资等融资支持业务;保税仓、上游担保等融资支持业务;结合电子票据、电子信用证、电子保函等新型金融工具的融资支持业务;依托银行等支付结算体系,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商品交易提供结算服务;基于供应链金融业务开展,接受金融机构委托相关的外包业务;基于伙伴关系或长期合作信任衍生的大数据、关联共享型等新型融资支持业务;销售:塑料、建材、钢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贸易代理;贸易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住所:汕头市龙湖区珠港新城珠城路19号数码港大厦东塔2713号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6,266.48万元,负债总额1,234.90万元,净资产为5,031.5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9.71%。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0,720.57万元,净利润为0.37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6,387.88万元,负债总额为1,391.25万元,净资产为4,996.6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1.78%。2024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 1,363.07万元,净利润为-34.96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00.00%股权,邓海雄持有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98%股权,邓海生持有金源昌集团有限公司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广东瑞坤供应链金融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公司名称:潮韵(汕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荣汉

注册资本:50万元

经营范围或主营业务:一般项目:酒店管理;健身休闲活动;棋牌室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洗染服务;洗烫服务;停车场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宿服务;洗浴服务;生活美容服务;歌舞娱乐活动;餐饮服务;食品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住所:汕头市金平区工业区潮汕路与金兴路交界西南角1C3-1号2楼201之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75.59万元,负债总额为48.70万元,净资产为26.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4.43%。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11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80.15万元,负债总额为157.50万元,净资产为22.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43%。2024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 361.80万元,净利润为-4.23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邓海雄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陈小红持有100%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潮韵(汕头)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关联方为公司的长期合作伙伴,其经营情况较为稳定,根据其财务、资信状况及公司与其历年来的商业往来情况,以上关联方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其应支付的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具备履约能力。发生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或接受劳务、房屋租赁及利息收入。

1、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

(1)采购、销售商品:在效率优先的前提下,以市场化为原则,双方均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结合实际成本、运费以及合理收益等因素确定最终交易价格。

(2)接受、提供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3)房屋租赁: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若发生的关联交易项目没有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格,同时也没有市场价格的,按实际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由双方协商定价。

(4)利息收入:根据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与DSM Nutritional Products China Enterprise B.V.,签署的《股权购买协议》约定的贷款本金及利率确定利息收入。

2、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关联交易类别为月末统一结算,分期付款,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就采购和销售商品、房屋租赁、接受和提供劳务、利息收入等关联交易事项签订相应类型的协议。

1、交易标的及预计交易金额上限或合同金额

详见前文“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二)预计调整的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交易标的价格的定价方法

根据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价格或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

3、协议有效期限

具体以签署的合同期限为准。

4、结算方式

关联交易类别为月末统一结算,分期付款,具体以签署的合同为准。

5、生效条件

协议书经交易双方签字盖章,自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组成部分,既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公司提供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又能有效降低经营成本,积极扩大市场,获取更好效益,对公司发展有着较为积极的影响。

2、交易双方按照市场具体情况确定销售价格或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以及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不会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认为:本次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实属公司为正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且该等关联交易将在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交易双方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或交易双方签署的合作协议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业务合同或协议,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市场经济原则,该等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无关联关系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和持续经营能力造成不良影响。综上,独立董事同意本次调整公司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8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按股权比例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科制药”)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事项和公司为能特公司的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累计为390,216.17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08,975.64万元的95.41%,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参股公司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科制药”)为降低融资成本、减轻还款压力及补充流动资金,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科技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 32,100 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综合授信额度,其中:30,100万元用于置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固定资产贷款余额,授信期限八年;2,000万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浦发银行批准的为准),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及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40%、60%为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上述关联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能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能特公司与授信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和能特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5月31日

3、注册地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18号

4、法定代表人:张光忠

5、注册资本:22,000万元

6、经营范围:非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新型医药中间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的生产、加工、销售;非国家禁止无污染的其它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能特公司100%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能特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9、能特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能特公司资产总额为427,415.09万元,负债总额为195,918.04万元,净资产为231,497.05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06,992.32万元,利润总额为19,650.30万元,净利润为19,555.19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能特公司资产总额为411,931.92万元,负债总额为169,145.68万元,净资产为242,786.24万元。2024年1-9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83,157.49万元,利润总额为11,431.18万元,净利润为11,289.20万元(上述财务数据未审计)。

三、关联方暨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12月05日

3、注册地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08号

4、法定代表人:王凯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药品及原辅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易制毒品)的生产、销售;医药中间体、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商品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的货物和技术);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销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生物技术、医药技术的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

8、与本公司关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持有天科制药40%股权;公司董事长陈烈权在天科制药担任副董事长

9、天科制药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四、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天科制药申请不超过32,1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综合授信额度,能特公司及天津药物研究院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40%、60%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对象:公司之参股公司天科制药

3、担保方式: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天科制药按股权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5、担保费用:无偿担保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能特公司与浦发银行、公司签署的担保合同文本为准。

五、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参股公司天科制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助力参股公司经营,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天科制药业务运行良好,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与该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2024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天科制药(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已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

1、公司向天科制药出售医药中间体515.66万元;

2、公司应收天科制药账款161.24万元;

3、公司为天科制药提供担保11,940万元。

七、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为411,376.17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为367,376.17万元,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总额为44,000.00万元。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占本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08,975.64万元的100.59%。

本次披露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天科制药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事项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的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事项经股东大会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累计为390,216.17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08,975.64万元的95.41%。

八、董事会意见

参股公司天科制药向浦发银行申请不超过 32,100 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其中:30,100万元用于置换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固定资产贷款余额,授信期限八年;2,000万元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浦发银行批准的为准)。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子公司能特公司与股东天津药物研究所有限公司按各自持股比例40%、60%为参股公司天科制药的前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此次担保是为了降低参股公司的融资成本及补充资金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并同意将上述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相关材料后,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降低公司之参股公司天科制药的融资成本及补充其资金需求,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按股权比例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支持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发展的整体利益。参股公司天科制药预计可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且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须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由非关联董事审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能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9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融资担保

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为参股公司天科(荆州)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科制药”)按股权比例提供担保的事项和公司为能特公司的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生效后,本公司及子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总额度累计为390,216.17万元人民币,占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408,975.64万元的95.41%,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在 2023年度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限即将届满,根据能特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实际需求情况,向各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具体如下:

1、能特公司拟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币种下同)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等最终以中信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2、能特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桥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不超过15,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信用证等业务,授信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及业务品种、授信期限及担保条件等最终以建设银行批准的为准)。上述授信额度由城发集团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提供反担保。

上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公司与上述银行洽谈、签订与上述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授权能特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全权代表能特公司与上述银行洽谈、签署与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相关的法律文件以及该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业务合同、凭证等一切法律文件并办理其他相关具体事宜;上述受托人签署的各项合同等文书均代表公司和能特公司的意愿,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授权期限为一年。

二、关联方暨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荆州市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8年6月27日

3、注册地址:园林北路106号

4、法定代表人:张云飞

5、注册资本:580,000万元

6、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盘活城建存量资产及有助于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相关业务;城乡基础设施投资运营;土地整理开发;公路、铁路、机场投资建设运营;森林、河湖、湿地等环境修复与保护投资运营;保障性住房、结构性房地产投资开发;文化旅游创意、酒店投资运营,户外广告经营;银行、保险、证券、基金全牌照金融投资运营;勘测、规划设计、评估、咨询、登记代理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以上范围不得从事非法集资,不得从事证券类产品和金融理财产品、不得发放贷款、不得融资担保、不得向投资人承诺保底和最低收益、不得从事其他投资融资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荆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城发集团100%的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城发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母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9、城发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财务状况: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城发集团资产总额为9,125,542.13万元,负债总额为6,374,815.35万元,净资产为2,352,864.81万元。2023年营业收入为1,712,616.75万元,利润总额为60,770.05万元,净利润为47,636.78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经审计城发集团资产总额为9,072,629.46万元,负债总额为6,331,955.70万元,净资产为2,334,775.43万元。2024年1-6月份主营业务收入为938,639.95万元,利润总额为14,682.04万元,净利润为10,489.07万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能特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0年5月31日

3、注册地址:荆州开发区深圳大道118号(自主申报)

4、法定代表人:张光忠

5、注册资本:22,000万元

6、经营范围:非国家禁止类、限制类新型医药中间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相关技术服务与技术转让;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的生产、销售;工程塑料、塑料合金的生产、加工、销售;非国家禁止无污染的其它化工产品研发、生产、销售;进出口业务经营(国家限制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7、股权结构:本公司持有能特公司100%的股权

8、与本公司关系:能特公司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9、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10、能特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是关联方城发集团因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无偿为公司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为上市公司节约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中信银行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0万元

2、担保对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

3、担保方式:城发集团为能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5、担保费用:无偿担保

6、反担保措施:由公司向城发集团提供反担保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中信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向建设银行融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15,000万元

2、担保对象: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

3、担保方式:城发集团为能特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担保期限:授信额度项下每一期贷款(或融资)的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一年

5、担保费用:无偿担保

6、反担保措施:由公司向城发集团提供反担保

以上事项最终需以与建设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的约定为准。

六、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之母公司城发集团为能特公司向中信银行、建设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城发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并免于公司向其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其对公司的支持,能够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业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下转1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