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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公司股份

2024年2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4,100股,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2、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2024年8月6日,公司收到董事长许明哲先生发来的《股份增持计划告知函》。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与公司共同发展,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3、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利源华翔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公司与华翔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科技”)有意发挥各自优势,拟通过共同投资设立吉林利源华翔合金轻量化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或“利源华翔”)的方式,在铝挤出工艺的汽车车身结构件和电池箱体零部件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利源华翔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由利源股份持股51%,华翔科技持股4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法定代表人:刘树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玉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刘树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董玉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玉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5日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2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黎女士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亲自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

公司根据2024年第三季度实际情况,编制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