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1218 证券简称:丽臣实业 公告编号:2024-051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使用期限为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通知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一、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使用2,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购买了2024年第883期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并已签署相关协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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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是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目投资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2、公司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济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
3、公司财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严格遵守审慎的投资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进展情况,做好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等工作。一旦发现或判断存在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通报公司经营管理层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4、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本次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6、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公司通过以上措施确保不会发生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含本次)及尚未赎回的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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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及理财产品等),可根据公司需要随时支取,流动性好,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存款的金额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及赎回的余额为18,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六、备查文件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长沙银行2024年第883期公司客户结构性存款说明书》。
特此公告。
湖南丽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