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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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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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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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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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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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彩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旭晖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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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胡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彩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旭晖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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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胡淇翔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潘彩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陶旭晖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有关规定,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前三季度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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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产品外销量低于产量主要是部分产品内供作为下游产品原料使用所致。
二、主要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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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单位:元/吨(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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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生产经营数据,来自公司内部统计,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未对公司未来经营情况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预测或保证,敬请投资者审慎使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2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陈侃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意见: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仅涉及对募投项目的完成期限进行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3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福建省清流县东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以及“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的完成期限分别延期至2025年10月、2025年12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327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9,733,761股,发行价格每股人民币32.43元,募集资金总额193,716.5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181,289.60万元。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9]第ZF10121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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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5月12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江苏三美1万吨五氟丙烷项目”(原项目)变更为“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新项目)。
注2: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1月26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江苏三美1万吨高纯电子级氢氟酸项目”(原项目)变更为“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新项目)。
注3:公司于2019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9月9日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重庆三美分装项目”(原项目)变更为“三美股份供热系统改造项目”(新项目)。
注4: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三美股份环保整体提升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
注5: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三美股份研发与检测中心项目”(原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全部剩余资金,变更为用于“浙江三美年产500吨催化剂生产线及厂房建设项目”(新项目)和“浙江三美研发中试建设项目”(新项目)。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拟延期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1、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公司于2023年8月2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完成期限延期至2024年4月;于2024年4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该项目的完成期限延期至2024年10月。
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15,659.69万元;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7,529.13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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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该项目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4年12月。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28,552.02万元;项目募集资金余额为8,141.81万元(含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1)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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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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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延期的原因及情况
1、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今年以来,为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公司对该项目的生产工艺进行了优化改进;但鉴于六氟磷酸锂产品市场竞争激烈、行业企业盈利能力差,为控制经营风险,公司相对放缓了产能建设节奏。目前,该项目已建成1,500吨/年六氟磷酸锂产能(其中,六氟磷酸锂晶体产能为1,000吨/年,六氟磷酸锂溶液产能为500吨(折固)/年),并于2024年10月中旬用前述产能进行了试生产。后续,公司将根据试生产情况,逐步开展市场开拓工作;并结合六氟磷酸锂的市场行情,继续完成剩余产能的建设工作。综上,公司拟将该项目完成期限延期至2025年10月。
2、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武义县新材料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项目的工程用地为山坡地,该地块此前未被开发使用,地形相对复杂。在施工过程中,土建工程量较预期有所增加;同时,公司对设计时的管道工程布局进行了优化;导致该项目整体土建工程进度滞后。根据园区的建设规划以及该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公司拟将该项目完成期限延期至2025年12月。
(三)保障延期后项目按期完成的相关措施
公司将积极协调人力、物力等资源,有序推进项目的建设工作;同时,公司将继续审慎控制资金支出,加强各环节费用管控。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完成期限的延期,不涉及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本次延期有利于保证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使用造成重大影响。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福建东莹6,000吨/年六氟磷酸锂及100吨/年高纯五氟化磷项目”及“浙江三美5,000吨/年聚全氟乙丙烯及5,000吨/年聚偏氟乙烯项目”的完成期限分别延期至2025年10月、2025年12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审慎决策,符合公司发展规划,仅涉及对募投项目的完成期限进行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同时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核查和披露程序,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及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1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淇翔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一致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内容详见2024年10月2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核查后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情况作出的决策,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三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79 证券简称:三美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