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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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公司于2024年6月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8股,合计转增76,405,757股,为保持基本/稀释每股收益可比性,上年同期数进行同步调整计算。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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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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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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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司前10名股东以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中未列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截至报告期末,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11,865,634股,占公司总股数比例为4.90%。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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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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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 元。
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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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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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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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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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刘海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椿楠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燕勤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03 证券简称:聚和材料 公告编号:2024-086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
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公允反映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资产及经营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经测算,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转回减值损失80,849,572.6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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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数据未经审计
二、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转回减值损失。经测算,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转回信用减值损失42,569,211.17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依据上述确认标准及计提办法,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转回存货跌价损失人民币38,280,361.47元。
三、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2024年第三季度转回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80,849,572.64元,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增加80,849,572.64元(未计算所得税影响)。本次转回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会计准则做出的判断,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上述数据系公司财务部核算,未经审计,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金额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转回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特此公告。
常州聚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