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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

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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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1:“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注2:上年同期每股收益以本期末的股本为基础重新计算变动情况。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新签订单87.07亿元(含增值税,未经审计),其中7-9 月新签订单24.22亿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手订单134.34亿元(含增值税,未经审计)。与2023年1-9月相比,新签订单同比下降3.17%,在手订单同比增长16.99%。

2、重大中标合同签署情况:

(1)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披露了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国际知名光伏企业签订《采购合同》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正常履行中;

(2)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披露了全资子公司无锡奥特维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国际知名光伏企业签订《销售合同》的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生效条件尚未达成。

3、 2024年10月16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无锡奥特维科芯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与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已完成合并,无锡奥特维光学应用有限公司已完成注销。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葛志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殷哲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锴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2024 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会计司编写并发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 2024》,规定了“与保证类质量保证费用相关的账目处理发生变更”。规定对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借方应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具体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特此公告。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516 证券简称:奥特维 公告编号:2024-110

转债代码:118042 转债简称:奥维转债

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567,260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546,360股,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0,900股)

● 归属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

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56.00万股,约占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67.00万股的0.57%。其中,首次授予50.19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67.00万股的0.51%,首次授予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89.63%;预留授予5.805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9867.00万股的0.06%,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10.37%。

3、授予价格:32.3963元/股(调整后),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32.396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470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预留授予96人,为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5、具体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6、任职期限与业绩考核要求:

(1)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2)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的考核年度为2021年~2023年3个会计年度,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对应年度的归属条件之一。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与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上述 “净利润”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且剔除公司本次及其它股权激励计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下同。

本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若公司未实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所有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现行的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依据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的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结果分为“A”、“B+”、“B”三个等级,对应的归属比例如下表所示: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若激励对象连续两年考核评价结果为B,则其剩余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 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若公司/公司股票因经济形势、市场行情等因素发生变化,继续执行激励计划难以达到激励目的,经公司董事会及/或股东大会审议确认,可决定对本激励计划的尚未归属的某一批次/多个批次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或终止本激励计划。

(二)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9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7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独立董事阮春林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9月2日至2021年9月1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9月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59)。

4、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并于2021年9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63)。

5、2021年10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6、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7、2022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8、2022年10月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9、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0、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1、2023年12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12、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限制性股票历次授予情况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情况如下:

(四)限制性股票各期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以及2023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以及2024年1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无锡奥特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公告编号:2023-115)。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67,260股(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可归属546,360股,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可归属20,900股),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76名(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430名,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4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三个归属期,第二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三个归属期为“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10月8日,因此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为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10月7日。

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第二个归属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激励计划第二次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29日,因此激励对象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的第二个归属期为2024年8月29日至2025年8月28日。

2、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第二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下转25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