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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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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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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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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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黄奕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新明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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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黄奕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新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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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黄奕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新明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新明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
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及信用减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公司前三季度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554.9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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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相关数据未经审计,尾差由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071.81万元,转回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162.03万元,计提长期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41.81万元,计提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20.67万元。
2024年前三季度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072.2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各类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依据存货跌价准备确认及计提方法,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528.06万元。
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应收款项坏账损失的计提政策。经测试,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转回合同资产减值损失金额45.33万元。
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共计482.73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计入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对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影响 1,554.99万元(合并利润总额未计算所得税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公司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作出的合理判断,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的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不涉及会计计提方法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其他说明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4-046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10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德钦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未来规划和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4-044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或“公司”)拟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半导体”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所持40.00%的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科达半导体100.00%股权。
本次交易价款为9,600.00万元人民币,分四期支付。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根据发展战略需要,为了进一步聚焦半导体设备业务,优化整合产业资源,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拟以9,600.00万元人民币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半导体”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所持40.00%的股权。
深科达半导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60.00%的股权,少数股东林广满、陈林山、深圳市宏义聚能半导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宏义聚能”)、刘小燕、李茂贵分别持有深科达半导体23.00%、7.00%、5.00%、3.00%、2.00%的股权,合计持有4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科达半导体100.0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交易中,交易对方林广满为公司副总经理,交易对方宏义聚能中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广满持有宏义聚能36.76%合伙份额,宏义聚能合伙人之一周永亮为公司副总经理并持有宏义聚能20%合伙份额,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深科达半导体股权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本次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深科达半导体100.00%股权。
三、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林广满:198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深科达副总经理,深科达半导体总经理。
2、陈林山:1984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深科达半导体副总经理。
3、深圳市宏义聚能半导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员工持股平台:
(1)公司名称:深圳市宏义聚能半导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R21189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林广满
(5)注册资本:119.8718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5月7日
(7)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C座B1002
(8)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不含投资类咨询);企业形象策划。(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4、刘小燕: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深科达半导体副总经理。
5、李茂贵: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现任深科达半导体工程部总监。
四、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6年7月4日
4、法定代表人:黄奕宏
5、注册资本:410.256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半导体行业智能化封装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测试与销售及技术服务。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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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3年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本次收购前后深科达半导体的股权结构
■
9、权属情况说明
本次交易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五、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公司聘请了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出具了《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股权收购所涉及的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收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字[2024]第341号),本次以收益法估值结果作为估值结论,深科达半导体于评估基准日为2024年6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4,223.87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估值对象: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
2、评估范围: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资产及负债;
3、评估基准日:2024年6月30日
4、评估方法:收益法、资产基础法
5、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口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26,852.68万元,评估价值为31,766.97万元,增值额为4,914.29万元,增值率为18.30%;总负债账面价值为19,015.47万元,评估价值为19,015.47万元,评估无增减;净资产账面价值为7,837.21万元,评估价值为12,751.50万元,增值额为4,914.29万元,增值率为62.70%。
2)经收益法评估,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24,223.87万元,较账面净资产7,837.21万元,增值16,386.65万元,增值率209.09%。
6、对评选结果的选取说明
收益法评估从整体资产预期收益出发,结果能够较全面地反映其依托并利用上述资源所形成的整体组合价值,相对资产基础法而言,能够更加充分、全面地反映评估对象的整体价值。故我们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果。
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价格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基础,确定本次40.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9,600.00万元整。
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定价依据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受让方):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
乙方A:林广满,持有标的公司23.00%股权。
乙方B:陈林山,持有标的公司7.00%股权。
乙方C:刘小燕,持有标的公司3.00%股权。
乙方D:李茂贵,持有标的公司2.00%股权。
乙方E:深圳市宏义聚能半导体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标的公司5.00%股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R21189。
乙方A,乙方B,乙方C,乙方D,乙方E,合称乙方。上述任何一方以下单称为一方,合称为双方。
(二)交易价款及支付
1、甲方拟通过向乙方支付现金9600万元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深科达半导体40.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甲方将持有深科达半导体100.00%的股权。
2、本次交易价款分四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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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第一期支付价款包含本次交易相关的依法应由公司代扣代缴的全部税费,具体税费以实际发生为准,将按照扣除应缴税款后的金额支付。
如上一年度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为负值时,则当期不支付股权转让款。
双方同意,甲方在支付第二期、第三期对价款时,根据标的公司上一年度实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情况对转让价款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公式为:
当期应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上一年度实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上一年度承诺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交易对价 *当期支付比例
当期对价款不超过前述条款约定的金额。
双方同意,在支付第四期股权转让对价款时,根据标的公司承诺期内汇总业绩情况计算确定,多退少补。
第四笔股权转让款=(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累计承诺的扣非后净利润)*交易对价-受让方已累计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最终股权转让对价款总额不超过本条约定的交易价格但不低于截至承诺期末深科达半导体净资产40.00%的金额。
(三)交割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40.00%股权过户至甲方名下的工商登记变更完成之日为交割日。甲方自标的资产交割完成后享有并承担与标的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四)业绩承诺及超额奖励
1、乙方承诺,本次交易业绩承诺期为2024年、2025年和2026年,业绩承诺期内扣非净利润目标依次不低于人民币1,300万元、2,000万元和2,700万元,三年累计扣非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对出具的2024年度、2025年度和2026年度审计报告的数据确定。
若本次交易未能在2024年完成工商变更,则相应业绩承诺期顺延至2025年、2026年及2027年。对应的第二期及后续支付的股权转让款依次顺延一年。
2、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原奖金制度不变。如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超过承诺扣非后净利润且达到应收账款回款要求时,则受让方将以标的公司承诺期内累计超额扣非后净利润的25%按本次收购股权比例计算向转让方支付现金奖励,但奖励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标的股权交易金额的20%。
乙方业绩超额奖励=MIN{[(业绩承诺期累计实现的扣非后净利润-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的扣非后净利润)*25%],本次交易对价*20%}
乙方各方超额业绩奖励=业绩超额奖励*乙方各方的股权被收购比例/40%
(五)其他承诺
1、转让方林广满、陈林山、刘小燕、李茂贵承诺,应当将其收到的每一期股权转让款(扣除税款后)的40.00%用于购买深科达股票,购买股票时间应在收到股权转让款后6个月内实施完毕,并自达到相应买入金额的最后一笔交易对应日期起锁定12个月。因林广满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受短线交易限制,故买卖时间间隔不得低于6个月。如转让方自有资金充裕,可利用自有资金提前完成购买股票。
2、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末经审计的账面应收账款余额在次年6月30日回款率不低于35%、35%、45%。应收账款回款率计算公式为:
应收账款回款率=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对应在本年度上半年回款金额/上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上述应收账款回款率指标考核包括应收账款余额+长期应收款余额。
如应收账款回款率未达到上述要求,则暂不支付当期股权转让款,待应收账款回款率达到时再进行支付。
此外,标的公司在202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账面应收账款余额在2028年6月30日回款率如未达到80%,则林广满、陈林山、刘小燕、李茂贵应就未能回收的差额部分向甲方支付补偿金,补偿金额=标的公司截至2026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80%-标的公司截至2028年6月30日对前述应收账款的实际回收金额。(如遇业绩承诺期延期,则应收账款考核期相关时限也同步顺延)
林广满需承担的补偿金额=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65.71%
陈林山需承担的补偿金额=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20.00%
刘小燕需承担的补偿金额=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8.58%
李茂贵需承担的补偿金额=上述公式计算的补偿金额*5.71%
3、本次交易转让方林广满、陈林山、刘小燕、李茂贵及宏义聚能持股平台中的其他员工承诺,自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签署之日起48个月内在深科达及其子公司任职并履行其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不得离职,否则应根据服务期剩余期限计算退回股权转让款;且在该期间内及离职后三年内不得开展与标的公司存在同业竞争的业务,在未征得甲方同意的情况下均不得直接或间接拥有、管理、控制、投资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从事与甲方和标的公司业务相竞争的任何业务,否则乙方需按本次交易总额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或者因个人原因(如不能完成工作职责、涉嫌犯罪或行政处罚、工作失职给标的公司或者转让方造成重大损失等)导致标的公司开除,提前离职应退回的股权转让款计算公式如下:
提前离职应退回的股权转让款=[(48-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已服务月数)/48]*本人已累计收到的股权转让款。
因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导致不能履职并经甲方同意的,可以不退回已收到的股权转让款。
(六)协议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本协议经各方签章后成立,各方均应尽最大努力促使下列条件得到满足;下列条件全部满足后,本协议立即生效:
(1)取得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收购;
(2)本次股权转让取得乙方审议批准(如有);
(3)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收购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前述任一项条件未能得到满足,本协议自始无效,各方各自承担因签订及准备履行本协议所支付之费用,且各方互不承担责任。
本协议经各方签订后成立并经上述的先决条件实现时生效。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本协议的变更或终止需经本协议各方签订书面变更或终止协议,并在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批程序(如需要)后方可生效。
七、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抓住行业发展机遇,提升公司竞争力
全球半导体行业正在飞速发展,半导体行业隶属电子信息产业,产业链较长,产品应用涉及面广,覆盖PC、通信、医疗、物联网、信息安全、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等众多领域,随着5G通信、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智能终端、智慧城市、智能家居、无人驾驶等产品和应用不断推陈出新,极大地促进了半导体行业的发展。根据Yole Research数据,预计到2027年,全球半导体先进封装行业市场规模将达到651亿美元,2021-2027年期间复合增长率达到9.63%;据前瞻产业研究院预测,到2026年中国大陆封测市场规模将达到4,429亿元。近年来国内半导体行业正在加速进入国产化替代阶段,发展高科技含量、高检测性能的半导体专用设备是我国半导体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以公司现有半导体设备业务的经营团队、技术实力、销售客户资源等优势,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抓住国产替代化的市场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助推公司发展战略实施,聚焦半导体设备业务
深科达半导体主要产品包括测试分选一体机、平移式分选机、重力式分选机等,相关产品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并与长电科技、通富微电、华天科技、华润微、扬杰科技、苏州固锝、银河微电等优质客户建立了良好合作关系。目前公司自主研发及生产的测试分选一体机已在国内市场排名领先,结合全球半导体行业发展前景和国内半导体行业发展前景,半导体设备业务是公司未来重点发展的战略方向之一,本次收购深科达半导体少数股东股权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聚焦主业务,通过增加对深科达半导体的持股比例,进一步增强公司对子公司的整体经营控制力、提升经营效率,助推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整合公司资源,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和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长期专注于智能化设备的研发及制造,在平板显示设备、检测设备、摄像模组类设备等智能装备制造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及制造经验,截止2024年6月30日公司累计获得了490项专利技术和100项软件著作权。本次收购股权后,公司可充分整合利用自身的资源优势与技术优势,提高半导体设备新产品的技术研发能力,推动新产品开发及应用,丰富公司半导体设备产品类别,延伸产品线,还有利于增强公司不同产品之间的业务、研发等方面的协同效应,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增强公司综合优势,提升产品竞争力。
综上,本次交易定价公允,本次收购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增厚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利润,有效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抗风险能力以及可持续发展能力,充分保障公司股东利益。本次收购事宜不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有助于公司优化整合产业资源,聚焦半导体设备,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的未来规划和发展战略,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的未来规划和发展战略。交易价格公允、公平、合理,没有对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本次收购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审议及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本次股权收购事宜。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深科达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 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未来规划和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深科达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4-045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
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并质押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为推进公司收购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科达半导体”或“标的公司”)少数股东所持40%股权项目的实施,公司拟以公司所持深科达半导体部分或全部股权作为质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9600万元的并购贷款,该并购贷款的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期限以及贷款条件以银行批复为准,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审批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质押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深圳市深科达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成立时间:2016年7月4日
4、法定代表人:黄奕宏
5、注册资本:410.256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软件的研发与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是:半导体行业智能化封装设备的技术开发、生产、测试与销售及技术服务。
7、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3年财务数据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2024年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子公司股权申请贷款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有利于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资金使用计划以及长远发展规划。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28 证券简称:深科达 公告编号:2024-047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3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3日 14 点30 分
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3日
至2024年11月1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合伙企业股东:应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执行事务合伙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身份证、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自然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0楼证券部。
(四)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信函登记。电子邮件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通过信函方式的,以信函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755-27889869-879
邮箱:irm@szskd.com
联系人:郑亦平、黄贤波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龙腾社区汇智研发中心B座10楼证券部
(二)会议费用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有费用自理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特此公告。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深科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