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88078 证券简称:龙软科技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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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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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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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公司管理层认为,增值税即征即退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一软件产品的开发及销售密切相关,且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文)作为政策依据。该项政策长期有效,多年来本公司均依据该政策获得相应的即征即退收入,因此不属于性质特殊或偶发性的事项,不将其列报为非经常性损益不会影响报表使用人对公司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的正常判断。基于上述考虑,管理层未将此项即征即退收入列报为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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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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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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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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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
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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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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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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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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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毛善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郭俊英 会计机构负责人:李菲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龙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