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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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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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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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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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武定未崃矿业发展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
2024年7月22日,公司以自有资金2,500万元人民币在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投资设立“武定未崃矿业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狮山镇矣波村民委员会文笔山小坝口,法定代表人:何月斌,注册资本2,5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329MADQ79D50J。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矿产资源勘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选矿;矿产资源储量评估服务;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矿山机械制造;金属矿石销售;土石方工程施工;五金产品零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上述对外投资事宜均属于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对外投资均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关于对外投资取得陆良县LCG2024-02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相关事宜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饲料板块生产能力,公司拟在云南省陆良县投资建设“神农集团年产50万吨饲料二期项目”,公司已与陆良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出让价款1,777.88万元,取得陆良县LCG2024-02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公司将在确定项目投资方案和投资金额后,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变更的相关事宜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的生猪养殖规模,提高市场份额,发展并完善生猪产业链,公司将“广西崇左神农畜牧有限公司灶瓦猪场项目”由“年出栏14万头商品生猪项目”变更为“年出栏48万头优质仔猪项目”,项目总投资16,000.00万元变更为30,0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1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4)。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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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祖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猛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坤芬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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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何祖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猛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坤芬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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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祖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猛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坤芬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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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祖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猛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坤芬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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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祖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猛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坤芬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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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何祖训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舒猛 会计机构负责人:段坤芬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0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昆明恒隆广场办公楼39层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李琦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核,监事会对本次第三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不存在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就前次募集资金拟定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81)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关于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4、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而影响上市地位。
(1)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稳定健康发展,结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完成之后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2)回购股份的种类
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3)回购股份的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4)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5)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按回购价格上限42.55元/股测算,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1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5.0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5%;若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2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70.0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0%。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限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相应变化。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6)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42.55元/股,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含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8)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履行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审议程序。如未能如期实施该计划,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若发生注销情形,公司将依照《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定程序,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9)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并维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情况,制定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实施方案;
3、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择机回购股份,决定回购股份的具体时间、价格和数量等;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相关监管要求、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调整具体实施方案;
5、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等;
6、决定是否聘请相关中介机构;
7、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所必须的内容。
以上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此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5296 证券简称:神农集团 公告编号:2024-081
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一一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云南神农农业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14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6.08元,共计募集资金224,488.24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3,469.2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1,018.9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5月2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875.5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09,143.4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1-27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9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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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初始存放金额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差异为1,875.51万元,系从募集资金专户中支付用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金额
[注2]本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公告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已办理完毕上表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节余募集资金余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5,847.85万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下转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