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维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晓如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如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公司负责人:张维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晓如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如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维鑫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晓如 会计机构负责人:沈晓如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4-035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文件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宪淼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已就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为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中的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210,900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投资管理制度〉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四)《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五)《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六)《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七)《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制度》;
(八)《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九)《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
● 报备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4-036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公司拟将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中的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 本次拟注销股份数量:4,21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5%。
●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210,900股的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审批及实施情况
1、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18.68元/股(含本数),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7,0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13,076万元(含本数),回购期限自2022年5月10日至2023年5月9日。2022年5月11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2、2022年7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将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18.68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高于25元/股(含本数),除此内容调整外,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无变化。2022年7月7日,公司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3、2022年7月7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并于2022年7月8日披露了《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1)。
4、2022年7月20日,公司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210,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95%,回购最高价格为19.879元/股,回购最低价格为18.21元/股,回购均价为19.00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7,999.1254万元。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披露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回购方案实际执行情况与经董事会审议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方案完成回购。
二、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原因
为切实提高股东的投资回报,进一步向投资者传递公司对自身长期内在价值的坚定信心和高度认可,提高公司长期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信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2022年股份回购方案中的用途由“用于股权激励”变更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即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210,900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210,900股股份将被注销,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41,001,780股减少为436,790,880股,股权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回购股份用途拟变更尚待履行的程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转授权人士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通知债权人等相关手续,并根据注销结果对《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金额、股本总额相应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工商登记备案,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前述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4-038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在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24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剑宏先生主持,财务总监沈晓如先生和董事会秘书顾佳俊女士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在发表上述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该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事项。
详情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的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 报备文件
(一)《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4-039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4年10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
本次股东会会议资料于2024年10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第1、2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1-69113503)。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4年11月12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4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2、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高潮路658号
联系电话:021-69113502、021-69113503
传真:021-69113503
电子邮箱:dm@kdlchina.net
邮编:201803
联系人:顾佳俊、欧兰婷
特此公告。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公告编号:2024-037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上海康德莱企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内容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603987 证券简称:康德莱
(下转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