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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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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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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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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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盛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国静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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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盛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国静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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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盛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国静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盛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国静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盛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国静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盛建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玉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赵国静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7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选举郭亮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郭亮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郭亮先生,198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公司质量工程师、质量经理,苏州西顿家用自动化有限公司质量主管、首席质量官。现任公司质量经理、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亮先生通过苏州新典志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0.12%的股份,为持股5%以上股东苏州新典志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有限合伙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3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盛建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2人,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盛建华先生、潘淑新女士、高宝国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2.1、提名盛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提名潘淑新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提名高宝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张开鹏先生、刘雪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
3.1、提名张开鹏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提名刘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 18日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8)。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4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监事2人,职工监事1人。经公司股东推荐,提名程丽女士、陈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1提名程丽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提名陈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三、备查文件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5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产品: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一、本次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对象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不限于银行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固定收益凭证等。投资风险可控,该等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并签署相关文件。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保障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有效期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前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风险较低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现金管理资金安全。
2、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现金管理风险。
4、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5、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自有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
四、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同意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总额度由人民币0.5亿元(含本数)增加至人民币3亿元(含本数)。
特此公告。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12 证券简称:西典新能 公告编号:2024-066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西典新能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盛建华先生、潘淑新女士、高宝国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张开鹏先生、刘雪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刘雪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开鹏先生、刘雪峰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 届事宜,其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董事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监事 会同意提名程丽女士、陈洁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职工代表监事将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为自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对董事、监事的任职资格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 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下转27版)